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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半島盜獵梅花鹿頻傳 保七警逮4人集團送辦

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1月在墾丁社頂地區查獲梅花鹿盜獵案,盜獵集團獵殺梅花鹿後割取鹿茸。(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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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屏東報導)屏東恆春半島近日再傳梅花鹿盜獵案,有公梅花鹿屍體被裝在黑色垃圾袋內拋棄在滿州鄉一處山坡,恐非單一事件。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早已獲報,經多月蒐證,查獲由4名男子組成的盜獵集團,查出他們割取鹿茸販售牟利,依違反《動保法》、《槍砲條例》等罪送辦。

有滿洲鄉居民近日在當地一處偏僻山坡地,發現一個黑色垃圾袋內竟裝有梅花鹿屍體。由於梅花鹿頸部有疑似彈孔的傷痕,推測盜獵者的目標應是帶角公鹿,欲製成標本販售牟利,但可能因看不清目標,誤殺這隻僅有1支小角的年輕公鹿,因無市場價值才任意丟棄。有居民透露,當地盜獵行為猖獗,常見無頭鹿骸散落,屍臭瀰漫。

對此,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已會同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針對梅花鹿盜獵重點區域加強巡邏查緝。雖然梅花鹿目前不屬保育類,但在國家公園內獵捕野生動物,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可裁處3千元罰鍰;同時也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200萬以下罰金。若非法持有槍械,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於這並非首次盜獵,保七警方早已獲報,今年1月就曾鎖定4名男子涉案,已陸續拘提到案,並查扣土製獵槍、鹿茸(公鹿頭上尚未骨化且密生絨毛的幼角)等證物。經查,由陳男等4人組成的盜獵集團,以徒手或非法使用槍枝等方式獵捕梅花鹿,殺害後割取鹿茸販售,或將活體賣給不知情的動物農場。

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動物保護法》及《國家公園法》等罪嫌,將盜獵集團4人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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