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為提升民眾應對危機能力,中華民國內政部今天(23日)公布,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措施,將自7月1日上路。
中華民國內政部今天發佈新聞稿公布7月1日上路新制,包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納入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
內政部表示,為推動防空避難設施稽查整合作業,奉國家安全會議決議指示,7月1日起,將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以提升並完善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的使用安全,並配合警政單位避難演練,提升民眾應對危機時的應對能力。
內政部說,檢查項目依警政署防空避難專區網站公布,容納人數500以上的防空避難設備為對象,其進出口通道應保持暢通,避免積水,不得妨礙避難,並具備基本照明設備。
此外,內政部說,於防空演習、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時由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的命令後可進入避難;不合格案件將送請警政單位,依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9點辦理,另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法者,依相關規定處理。
內政部指出, 現階段實施範圍以容量人數500人以上場所納入檢查,後續再擴大檢查範圍。
7月1日上路新制,還包括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以示國家崇敬。
內政部表示,因公立殯葬設施的經營管理,屬於各地方政府的權責,各地方政府需配合修訂相關殯葬自治法規。這是依據修正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內政部已函請行政院定自7月1日施行,將持續督促各地方政府配合處理。
此外,新上路新制,還包括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新制(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由管理費「急難支出」專戶取代,並強化設施保全機制)。
內政部說,依據修正公布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私立公墓、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管理費,應分別開設「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專戶專款專用,刪除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制度,並由管理費「急難支出」專戶取代,也課予業者應就設施內建築物強制投保義務,及明定設施無業者經管時,其管理費專戶移轉及代管程序,讓消費者權益保障更周延。
內政部說,配套子法「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及「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將同步實施,提升殯葬服務品質與管理效能。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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