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6月07日訊】詳情請見:
處理停車罰單糾紛 本市將推APS系統
因肇事車牌不清晰 市交通收入少數百萬
今夏市屬公園或開放飲酒 聯邦公園仍禁酒
處理停車罰單糾紛 本市將推APS系統
【記者高潔編譯報導】市府計劃於本月推出一個處理停車罰單糾紛的新系統,對罰單有異議的車主不再需要向省級小額法庭申訴、請求法院審理了,處理速度也會加快。市府並有意將該系統擴大到對超速和紅燈攝像頭罰單糾紛的處理。
市府稱,這個名為行政處罰系統(APS)的新系統改變了「某些附例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允許「市府獨立管理罰單審查流程,而無需依賴省級小額法庭」。
根據現行法律,停車、闖紅燈和超速罰單均由省級法院處理。省級法官和工作人員負責糾紛處理流程,但罰單審查需很長時間。
啟用APS後,罰單將由市府聘用的篩查官(screening officer)和聽證官(hearing officer)處理。相較省級法院,APS能「更快捷、更靈活地安排時間」,將減少前者的延誤,加快罰單審查速度,「讓省級法院有更多時間處理重大案件」。市府去年的報告稱,APS將在幾週或幾個月內處理完罰單糾紛,可將市府的現有成本降低35%。
具體而言,收到停車罰單後,APS為您提供兩種選擇。1. 在線、郵寄或前往任何客服中心或APS服務中心支付罰單。2. 申請罰單覆核。車主可在罰單開具後的15天內填寫申請表,要求篩查官覆核。市府建議您提供書面解釋和支持文件,以證明違規行為並未發生。
篩查官將按照標準化、一致且預先設定的標準,根據APS遵循的附例,對罰單進行覆核。他們有權維持、減少、延長繳納罰款的時間或取消處罰,所做的決定將參考車主和停車執法人員提供的文件材料。
如果車主不同意覆核決定,可以向聽證官申請最終的審查。聽證官要求具備法律、裁決和/或法律解釋和應用方面的過往經驗。申請必須在篩查官覆核決定發出後的15天內提交。市府將向車主提供現場聽證會的日期和時間,其地點是位於Constellation道100號的Mary Pitt中心。
聽證官可以維持罰款、減輕罰款、延長繳納罰款的期限或取消處罰,其決定將是最終決定,車主和市府均不得對此上訴。
市府計劃至2026年,共僱用30名聽證官,每名聽證官員每月工作5至10天。
因肇事車牌不清晰 市交通收入少數百萬
【記者辛彥編譯報導】本市的測速雷達攝像頭和紅燈攝像頭項目,因為拍下的肇事車牌不清晰,或損壞、或缺失、或故意遮擋,導致市府損失了數百萬元的罰單收入。
根據CTV獲得的統計數據,今年前三個月,本市超速攝像頭拍下的照片中,有15,480輛車的車牌損壞、缺失或被遮擋。整個2024年拍下的超速車輛中,有71,238輛車因車牌無法辨識而未能開具罰單,2023年有52,851輛。
「這些案例在總體中佔比不大。」市附例和監管服務主管羅傑·查普曼(Roger Chapman)在給CTV的聲明中說,「例如,自動超速執法(ASE)攝像頭捕獲的這類車輛,(平均)每年約佔超速總數的13%。」
今年1至4月,紅燈攝像頭共拍下了1,502輛車牌損壞、缺失或被遮擋的車輛。2023和2024兩年,這樣的車輛共有8,006輛。
查普曼解釋,被攝像頭拍下並不自動等同於罰單,「(附例)官員必須先檢驗證據,然後才會發出違規通知。」
這些車牌不清的違規車輛導致市府的交通收入減少。提交給市財務和企業服務委員會6月3日會議的報告稱,今年頭三個月市交通服務部門出現了150萬元赤字,「主要由於」超速攝像頭的收入低於預期。工作人員表示,惡劣天氣和駕駛行為的變化確實會導致罰單收入減少,但因為車牌不清晰而無法開具罰單,也會導致收入下降。
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法》第13節規定,司機必須確保車牌正確安裝、沒被遮擋,並且對執法者(包括自動執法)清晰可見。違規者罰款110元。
今年2月,市警局曾表示會定期檢查不當或被遮擋的車牌,同時指出一些司機故意遮擋或更改車牌以逃避超速或紅燈攝像頭,「這使得執法更加複雜。」
在同月的渥太華警察服務局會議中,市警察局長埃里克·斯塔布斯(Eric Stubbs)稱,警局面對的另一個執法挑戰是資源分配緊張,因為警局還要負責其它的交通執法優先事項,如高風險駕駛(aggressive driving)。
在提交給該會議的報告中,斯塔布斯說,雖然取得了顯著進展,但大量不可讀的車牌仍是一個問題,特別是在實現ASE攝像頭的有效性和更廣泛的道路安全目標方面。警局支持市府的提案,將通過執行車牌法規並探索加強合作的機會來解決這個問題。
今夏市屬公園或開放飲酒 聯邦公園仍禁酒
【記者辛彥綜合報導】本市公園目前禁酒,除非是獲得特殊許可的活動。今年夏天,公眾有望在部分市屬公園的指定區域內飲酒,但聯邦公園依然禁酒。
市社區服務委員會近日批准了一個試點項目,允許在市議員們選定的市屬公園內有條件地飲酒。試點期為7月1日至10月31日;可在上午11點到晚9點間飲酒;禁止在距離沙灘、運動場、遊樂場和停車場5米的範圍內飲酒。市議會將於6月11日決定是否批准此試點。
另一方面,在渥太華的聯邦公園內仍不允許飲酒,如Major’s Hill公園和新開的Kìwekì Point瞭望臺,國會山上和麗都運河沿岸也不能飲酒。
國家首都委員會(NCC)對CTV表示,NCC管理的公園和土地上的酒精消費規定與安省和魁省的法規一致。「在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NCC管理土地上的酒精消費受到《國家首都委員會交通和財產法規》第36節的約束:『除非符合委員會物業所在省的法律,否則任何人不得在委員會的物業上或物業內持有酒精。』」
NCC目前在數個聯邦公園的酒吧和露臺出售現場消費的酒精飲料。它們是:Confederation公園、Remic Rapids公園、Patterson Creek公園、Hog’s Back公園、Major’s Hill公園和Bate Island公園。
市附例和監管服務部門主管羅傑·查普曼(Roger Chapman)介紹,該部門對公園內違規飲酒的執法主要來源於舉報,也清楚哪些公園的違規較多。
查普曼也不認為試點項目會導致舉報增加。去年,市府共收到了42個有關在公園公開飲酒的舉報,執法人員根據《公園和設施附例》開具了10張罰單。
責任編輯:朱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