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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呼籲業者依規定辦理進口貨櫃儀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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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文海台灣基隆報導)基隆關表示,近來常有納稅義務人以商銷活動尚未開始或倉庫已滿倉等理由,未於法定期限內申請應施儀器查驗(C3X)之進口貨櫃查驗,致逾期未完成儀檢。為確保貨物安全,海關對於逾期未辦理儀檢之貨櫃,將通知港區貨櫃集散站業者(下稱貨站業者)配合拖吊至海關儀檢站辦理查驗,相關拖吊費用則由納稅義務人負擔。

基隆關說明,依據《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26條之1規定,經核定儀器查驗之進口貨櫃,報關業者應自海關電腦發送通知翌日起10日內申請查驗。如屆期未申請查驗或未申請展延期限,海關將書面通知貨站業者配合辦理,並副知報關業者或納稅義務人,由貨站業者將貨櫃運送至海關儀檢站受檢。

基隆關提醒,倘因故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儀器查驗,納稅義務人應事先向海關儀檢站申請展延;若逾期未申請展延,海關將通知貨站業者執行查驗,屆時所生之額外拖吊費用,仍須由納稅義務人負擔。為節省成本並加速通關,籲請納稅義務人及報關業者確實依規定期限辦理相關作業。如有疑問,歡迎洽詢該關聯絡窗口。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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