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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族團結法」馬依翔批:將藏疆地區內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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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丞奕台灣台北報導)中共預計12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中共黨魁習近平2017年提出的「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正式入法,並明訂處罰「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組織與個人。對此,台灣基進秘書長馬依翔表示,該法象徵中共將對西藏、新疆地區「內地化」,重塑藏人文化環境,強化對社會的控制。

馬依翔指出,外界討論多聚焦於中國少數民族政策轉向,及境外長臂管轄的法理基礎,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也是中共對民間社會的強化控制,該法表面談「團結」,核心卻是「堅定對中國共產黨的認同」。

馬依翔指出,該法在「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定義過於模糊。他舉例,中國民間論壇對近代歷史的詮釋,存在強調外來衝擊與階級鬥爭的「1840史觀」,以及承認漢族亡國、警惕民族菁英叛變的「1644史觀」。未來中共只要認定特定史觀「破壞民族團結」,就能藉此懲罰人民。

「模糊的處罰標準為法治國家所不容,在中共卻是威嚇人民的懸頂之劍。」馬依翔說。

馬依翔進一步說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象徵中共將鎮壓藏疆地區的手法徹底「內地化」。該法的關鍵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首用於西藏治理,中共據此以寄宿學校系統、普通話為主的語言政策及「藏傳佛教中國化」等措施徹底重塑藏人文化環境,已被國際人權組織批評為「文化滅絕」。

此外,馬依翔說,該法還規定父母有義務教育子女「愛黨」,中共過去在新疆推行「結對認親」,讓110萬共產黨幹部入住維吾爾家庭全面監控,現在將家長監護「愛黨義務」入法,顯然是結對認親的內地版。

馬依翔總結,中共無論訂什麼法都無法改變國際社會對中共跨境長臂管轄的反感,中共以「民族團結」名義,將模糊的意識形態刑罰化,實為黨國強化對社會的控制與鎮壓,「首先受到習近平社會主義鐵拳重擊的是中國人民。」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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