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有假交友詐欺集團,在各大網路社群平台建立假帳號,以美女照片吸引被害人上鉤,除由男性成員假扮女性角色外,更招募未成年少女協助通話以降低被害人戒心,哄騙至特定平台儲值或購買虛擬貨幣,甚至騙取被害人私密影像,進而恐嚇散布勒索,新竹檢方偵結起訴11嫌。
起訴指出吳男、梁男、許男等人於2025年5月間共同出資,在新竹縣新豐鄉某社區租屋設立詐騙機房據點,招募多名成員分工合作,由吳男負責監督機房整體運作及聯繫海外合作成員;劉男負責規劃詐騙流程、制定話術教戰手冊及管理話務人員;梁男負責提供手機設備及相關通訊工具;許男則負責機房後勤支援、接送人員及日常生活採購。
同年8月間另有一名黃姓男子加入,擔任海外二線客服負責人,並在中國廣西地區與其他共犯合作,負責接手與被害人聯繫、操作詐騙平台及誘導被害人進一步匯款或進行虛擬貨幣交易。
該詐團以社群媒體為主要工具,由一線話務人員在IG、Threads及X(推特)等平台建立大量假帳號,以美女照片、抽獎訊息或帶有情色暗示的內容吸引網友關注,待帳號累積一定追蹤人數後,即主動或被動與被害人私訊聯繫,佯稱中獎或以交友、約會等名義,要求被害人匯款新台幣1000元作為「入群費」「會員費」等。
為增加詐騙成功率,該集團除由男性成員操作假美女帳號外,竟招募未成年少女協助與被害人聊天或接聽電話,佯裝交友對象,以營造真實女性身分,降低被害人戒心,使被害人誤信對方身分而匯款。待被害人匯款後,即由位於中國廣西地區之二線客服人員接手與被害人聯繫,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誘導被害人至特定平台儲值或進行虛擬貨幣交易詐財。
同時,也有部分詐團成員並利用被害人對交友關係之信任,要求提供私密影像,嗣後再以散布影像為由進行勒索。若被害人拒絕匯款,便將對方私密影像及個人資料加工剪輯,上傳至社群平台公開散布,藉此損害被害人名譽與隱私,以達恐嚇取財或報復目的。
竹檢偵結,依涉犯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無故散布性影像、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11人。檢察官考量,吳男、梁男、許男等詐團核心成員,犯罪情節不輕,建請法官就發起、指揮犯罪組織部分各量處有期徒刑4年6月以上之刑;各次複合型詐欺部分,各量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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