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租客的九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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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呂是語紐約報導)隨著溫暖季節的到來,紐約市正式進入年度搬家高峰期。在目前極度競爭且充滿挑戰的住房市場中,租客往往面臨各種漲租壓力、中介費爭議及合約糾紛。為了幫助租戶在混亂的市場中自保,Gothamist整理了9項每位紐約租客都應該了解的核心權利。

1. 租金調漲通知期

無論您租的是什麼類型的公寓,房東若計劃漲租超過5%,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租客。通知期長短取決於您的居住時間:

居住不滿一年:需提前30天通知。

居住一至兩年:需提前60天通知。

居住超過兩年:需提前90天通知。

*若房東未按規定時間通知,您有權按原租金繼續居住直至通知期滿。

2. 租金穩定公寓(Rent-Stabilized)

如果您有幸租到全市約半數受管制的「租金穩定公寓」,您的租金漲幅將受到市府「租金指導委員會」(RGB)的嚴格限制。此外,您在大多數情況下享有自動續租的權利。若不確定自己的公寓性質,可向紐約州房屋與社區重建廳(DHCR)查詢。

3. 「正當理由」續租保護

即使不是租金穩定公寓,您可能也會受到兩年前通過的「正當理由」(Good Cause Eviction)法律保護。除非租客欠租或違反租約,否則房東不得無故拒絕續租。此法律也為租客挑戰過度漲租提供了依據。

4. 申請費上限為20美元

法律規定,租房申請費的最高限額為20美元,這筆費用僅能用於背景調查和信用記錄查詢。任何試圖向租客收取更高費用的行為皆屬違法。

5. 中介費新規定

根據紐約市去年實施的《租房費用公平法案》(FARE Act),除非是租客主動聘請中介協助找房,否則租客不需要支付中介費(Broker Fees)。這項變革旨在減輕租客在簽約時的財務負擔。

6. 安全押金的法律底線

限額:安全押金(Security Deposit)金額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

支付時機:法律禁止中介收取所謂的「留房費」。在正式簽署租約之前,您不需要且不應支付押金或任何費用。

7. 押金退還時限

當您搬離公寓後,房東必須在14天內退還押金。若房東扣除部分金額,必須提供書面的分項清單(Itemized List)解釋原因,否則必須全額退還。

8. 自保技巧:進場拍照存證

專家建議,在搬入新家當天,請務必拍攝全屋的照片和影片,特別是已有的破損處。這份證據將是您日後搬走時,確保能拿回全額押金的關鍵。

9. 識破租房詐騙

在住房短缺的環境下,各類騙局層出不窮。租客應警惕那些要求在看房前匯款、或是租金遠低於市場行情的房源。

紐約市的租房市場雖然「殘酷且令人憤慨」,但了解並堅持自己的法律權利,是避免淪為被宰割對象的第一步。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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