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28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Stacy Robinson撰文/張紫珺編譯)亞歷山德拉‧利亞申科(Alexandra Lyaschenko)已經快有兩年沒有和她十幾歲的女兒說過話了。
女兒有邊緣型人格障礙(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和多動症(hyperactivity),同時因為在學校受到欺凌造成了創傷,一直飽受困擾。2024年6月,她帶女兒去看心理醫生。
起初,利亞申科認為心理治療師或許能夠幫助解決女兒的這些問題。
然而利亞申科說,6月3日,就是在那位心理治療師的陪同下,兒童保護服務機構來到她們位於加利福尼亞州沙斯塔山(Mt. Shasta)的家,將她的女兒從家裡帶走。
「她離開的時候是光著腳的,那天是我先生和那些人說話,因為我當時就出現了害怕的生理反應。」利亞申科向《大紀元時報》回憶道。
「我抱起兒子。那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天。」
隨後,女兒被送往奇科市(Chico)的一家診所,利亞申科說那是一家變性診所。「從那以後,噩夢就開始了。」利亞申科說道。
由於擔心女兒指控她虐待兒子,她所在的州會把她的兒子也帶走,利亞申科逃離了加州,流離各地。
另外還有幾位家長和利亞申科的處境相似,即使匿名,他們也不敢接受《大紀元時報》的採訪。
他們的案件仍在審理當中,他們擔心會因為違反法庭禁言令而失去孩子的監護權。
立法之爭
像利亞申科這樣的案例正在美國各地的法律糾紛中浮現,導致各州政府與父母對立,父母與法院對立,甚至孩子的父母之間也互相對立。
4月2日,利亞申科在新罕布什爾州作證,該州立法機構正在審議一項法案,禁止兒童保護服務機構僅僅因為父母不支持所謂的性別轉換,而將未成年人從父母監護下帶走。
正在考慮此類法律的並不只有新罕布什爾州。之前有報導說,俄亥俄州庫亞霍加縣(Cuyahoga County)正在實施一項針對年僅5歲兒童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追蹤項目。目前,俄亥俄州議會也正在審議一項類似的法案。
這個議題也可能提交至最高法院。
今年2月,總部位於伊利諾伊州芝加哥的「國際倫理關懷夥伴組織」(International Partners for Ethical Care,簡稱IPEC)提交了一份請願書,對華盛頓州的成文法律提出質疑,這些法律允許將離家出走的孩子與其父母分開,並開始對孩子進行性別矯正治療。
華盛頓州的法律原本要求青少年庇護機構必須通知父母或監護人,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不這麼做。
2023年,該州對法律進行了修改,規定「令人信服的理由」定義為:包括當未成年人尋求或接受受保護的醫療保健服務時,並規定「受保護的醫療保健服務」是指在華盛頓州屬於合法的性別肯定治療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務。
總部同樣位於伊利諾伊州芝加哥的「倫理關懷夥伴」(Partners for Ethical Care,簡稱PEC)聯合創始人瑪莎‧舒爾茨(Martha Shoultz)表示,如果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她有信心該組織將會勝訴。
她向《大紀元時報》表示:「如果孩子離家出走之後,有人把他們留住,甚至讓他們服用可能造成嚴重長期後果的藥物……你怎麼能認為孩子們沒有面臨迫在眉睫的危險呢?」

她補充說,與許多涉及性別認同的問題一樣,這些離家出走的孩子受到的對待與其它情況下的離家出走的孩子不同。
舒爾茨對於這類政策對未成年人的影響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她說:「由於某種原因,一旦涉及到變性問題,兒童保護措施就形同虛設了……基本上,他們就是把這些迷茫的孩子扔進狼群。」
4月19日,「倫理關懷夥伴」(PEC)舉辦了一場活動,重點講述了「去性別轉換者」(detransitioner,也譯為「脫跨者」,指曾經經歷過社會、法律或醫療手段的性別過渡,即變性,但隨後又停止過渡或恢復出生時生理性別身分的人)的故事。這些人曾經接受了性別重置手術,但後來感到後悔。
總部位於亞利桑那州的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簡稱ADF)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莎拉‧帕肖爾‧佩里(Sarah Parshall Perry)表示,在她看來,華盛頓州的法律實際上允許兒童逃離自己的家鄉州去別處尋求性別治療。
「我們以前從未見過有哪個州政府試圖以『讓孩子在違背父母意願的情況下進行性別轉換』為由,來阻撓合法的執法行動。」她向《大紀元時報》解釋道。
「這不僅僅是違反了各州之間相互承認管轄權的憲法原則,也侵犯了憲法保障的父母權利,甚至還可能引發刑事指控。」
佩里表示,這是因為像華盛頓州這樣的「庇護法」(sanctuary laws)與其它州的法律相衝突,其它州的法律要求在進行某些醫療程序時,必須通知兒童的父母。

父母vs父母
有過類似經歷的父母以及支持他們的人士透露,在許多情況下,剝奪家長的兒童監護權的並非州政府——而是其中一方家長,通常發生在分居或離婚之後。
帕特‧卡塔拉諾(Pat Catalano)向《大紀元時報》描述成為「被針對的家長」的經歷,就像「在樹林裡大喊『救命啊』,但沒有人會理會你」。
瑞安‧克拉克(Ryan Clarke)介紹,他的兩個女兒都曾經歷過性別認同的困惑。小女兒認定自己是男孩,大女兒則認為自己是「非二元性別者」(nonbinary)。
據克拉克稱,他的前妻剝奪了他參與醫療決策的權利,小女兒在11歲時就被注射了青春期阻滯劑(puberty blocker)。他還說,兩個女兒都曾經因為有自殺傾向而住院治療,但他在事後才得知這些事情。
代表他前妻的律師拒絕就案件的具體細節發表評論,但表示:「各州可以賦予人們比我們憲法規定的基本保護範圍更廣泛的權利。」
即使孩子的性別焦慮症似乎有所緩解,但據這些家庭認為,家庭內部的衝突也會使父母和孩子難以和解。
珍妮特‧庫珀(Jeanette Cooper)表示,在2019年的時候,她已經擁有女兒近乎完全的監護權好幾年;孩子每週會和她的前夫一起過一個晚上。
庫珀說,有一天當她去接孩子時,孩子的父親拒絕歸還監護權,這讓她感到困惑不解。第二天早上,她收到女兒發來的電子郵件。女兒在郵件中表示自己是跨性別者,覺得和庫珀在一起「不安全」,並表示她會和父親一起生活,這樣可以給母親「一些時間來消化這件事」。
庫珀說,即使經過漫長而費用不菲的法律訴訟,她也始終未能重新獲得女兒的監護權。她向《大紀元時報》透露,她的女兒現在已經成年,但似乎不再認同自己是跨性別者。
庫珀說,即使在高中時的照片中,她的女兒也「穿著露臍上衣,看起來像個漂亮的少女」。
4月19日,身為非營利組織「家長倫理關懷組織」(Parents for Ethical Care,簡稱PEC)聯合創始人的庫珀向《大紀元時報》展示了一張照片,她說是女兒發布在社交媒體上的身穿婚紗的照片,她懷疑女兒已經結婚,但並不確定。
決定權在誰手上?
俄亥俄州眾議員伊斯梅爾‧穆罕默德(Ismail Mohamed)質疑該州提出的法案的有效性,認為可能弊大於利,因為法案限制了法院在保護兒童方面的裁量權。
「我們的目標是明確什麼最符合孩子的利益,而不是父母的政治理念。」他在3月25日的聽證會上說道。
「他們相信什麼,最終還是取決於孩子自己,而且有證據表明,不幸的是,有些孩子正在自殺,跨性別兒童正在成為被針對的對象。」
支持對未成年人進行性別相關醫療干預的人士經常說,這些手術對於緩解精神痛苦和預防自殺是必要的。
但是歐洲芬蘭最近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接受所謂「性別肯定關愛」(affirming care)的青少年,事後往往更容易出現心理問題。
總部位於喬治亞州的「兒童與父母權利運動」(Child and Parental Rights Campaign,簡稱CPRC)主席兼首席法律顧問維納黛特‧布羅伊爾斯(Vernadette Broyles)向《大紀元時報》表示,在她看來,父母必須警惕自己的孩子對他們進行心理操控。

她表示,成年人「必須停止讓精神受創、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掌控局面」,這是她所看到的這些糾紛中普遍存在的模式。
「需要肯定『成年人的』權威。」她說,父母「為孩子提供任何必要的心理健康幫助,以便孩子能夠理解為什麼他們對自己的身體感到痛苦」,這種權利也需要得到肯定。
布羅伊爾斯表示,她曾經在十幾起監護權糾紛案中幫助過許多家長,並且正在參與一項即將出台的立法工作。如果一些州對拒絕承認孩子所聲明性別認同的父母進行調查並將孩子帶離,該立法將取消對這些州的撥款。
原文:The Ongoing Legal Battles in Teen Transgender Cases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李宇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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