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中港right arrow文章正文

遭紅館大屏幕砸致癱 舞蹈員阿Mo獲判賠629萬

遭紅館大屏幕砸致癱 舞蹈員阿Mo獲判賠629萬
香港人氣男團「MIRROR」2022年7月28日晚在紅館開唱第4場發生嚴重意外,(VCG/VCG via Getty Images△)
2026-06-1610:19 中港台時間
人氣 291

【大紀元2026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又淳報導)四年前遭香港紅館巨型LED屏幕砸致重傷的MIRROR伴舞演員阿Mo(李啟言),6月15日獲香港區域法院裁定獲工傷賠償共 629.1萬(港元,下同)。此賠償由其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支付,涵蓋醫療費、停工薪酬及全天候看護等開支。

2022年7月28日,人氣男團MIRROR在香港紅勘體育館舉行演唱會期間,一塊約500公斤的LED屏幕突然墜下,擊中阿Mo,導致他的脊髓嚴重損傷和四肢癱瘓。阿Mo隨後根據香港《雇員補償條例》,向前雇主「舞館有限公司」提出索償,由於雇主多次缺席聆訊,法院早前已裁定阿Mo勝訴。

6月15日,香港區域法院裁定,阿Mo(李啟言)可獲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賠償共629.1萬港元。法官在判詞中形容,這場災難令一名年輕有活力的舞蹈演員四肢癱瘓,並判定阿Mo屬於100%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據港媒報導,阿Mo的牧師父親原擬在法庭作證,但在該案判決前的今年4月去世。法庭採納李父此前的證人供詞,主要涉及阿Mo的傷勢,包括事故後的照料、喪失工作能力以及日常生活無法自理等方面的情況。

阿Mo曾以視訊方式參與庭審期間評估賠償金額,確認他過去一直從事舞蹈事業,擔任伴舞演員時月薪約6.3萬元,至今人在經歷艱難的康復治療,生活需要他人照顧。

值得注意的是,這宗判決屬於阿Mo向僱主提出的工傷/僱員補償索償。法院文件顯示,答辯方多次缺席聆訊,早前已被裁定需負法律責任,此次主要是確定賠償金額。

此外,阿Mo去年7月向高等法院提告,對涉及演唱會主辦方、工程承辦方、屏幕供應方等進行索賠,分成三案,目前尚未排期聆訊。

責任編輯:葉紫微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