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上週三(17日),羊頭灣遊民所爭議開發案雖已遭市樓宇局(DOB)下達部分停工令,但社區投訴並未因此停止。據311投訴紀錄,居民持續要求DOB正面回應項目是否涉及違反強制性包容性住房(MIH)規定,以及相關施工許可是否合法核發等問題。
事實上,MIH正是這起開發案最初爭議的核心之一。居民長期質疑,項目最初以可負擔住房名義推動,後來卻改為遊民收容所用途,形成所謂的「誘餌轉換」(bait and switch)。因此社區持續追問,若土地屬於MIH區域,項目的實際用途是否仍符合當初獲批的規劃條件,以及開發商是否履行了MIH所要求的可負擔住房義務。

所謂MIH(Mandatory Inclusionary Housing),是紐約市於2016年實施的強制性包容性住房政策。凡位於特定重新劃區土地上的住宅開發項目,必須提供一定比例的永久性可負擔住房。為確保相關規定獲得落實,DOB自2018年8月1日起要求(連結請點擊這裡),凡位於MIH區域內的新建建築(NB)或一級重大改建(Alt-1)項目,在取得施工許可前,必須提交由HPD簽發的許可通知書(Permit Notice);在取得最終驗收前,還必須提交由HPD簽發的完工通知書(Completion Notice)。
DOB並於2021年5月進一步將相關要求納入DOB NOW: Build電子申報系統(連結)。根據現行規定,只要房產資訊頁面被標示為「MIH」,申請人便必須提交HPD許可通知書及完工通知書;若認為物業不屬於MIH適用範圍,則需另外提交豁免申請。(詳見連結)
羊頭灣居民的最新一輪投訴已將焦點指向MIH法規本身。在6月19日提交的投訴中,居民要求樓宇局明確說明該社區設施完工後的實際用途。若建築作為符合MIH規定的可負擔住房使用,則與原核准規劃一致;但若最終作為遊民收容所或過渡性住房,則可能與已批准規劃及MIH要求不符。
居民同時質疑,既然樓宇局系統已將該地塊標示為「MIH Area」,樓宇局是否已取得由(主管可負擔住房的)紐約市住房保護與發展局(HPD)簽發的許可通知書(Permit Notice)。根據樓宇局自2018年起實施的規定,位於MIH區域的新建建築項目在核發施工許可前,「必須」取得HPD簽發的許可通知書,完工前則須提交HPD完工通知書。
居民認為,若相關文件確實不存在,樓宇局仍核發施工許可,則可能涉及未依MIH規定完成法定審查程序,相關許可的合法性也將成為爭議焦點。
隨著居民提出的上訴案將於8月10日在紐約市標準與上訴委員會(BSA)舉行公聽會,MIH適用性、HPD文件是否齊備,以及項目最終用途是否與原批准規劃一致,預料都將成為聽證會的重要攻防焦點。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