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羊頭灣居民反對Coyle街興建遊民庇護所的上訴案,於週一(8月10日)在紐約市標準及上訴委員會(BSA)舉行聽證。居民作為上訴方,針對樓宇局(DOB)發出的建築許可提出多項疑點,要求BSA撤銷許可。

不過,整場聽證中,BSA主席反覆重申,委員會只能審查居民最初正式提出的上訴理由,後續調查發現的其它問題,即使具有潛在法律意義,也不能自動納入本案。與此同時,對於居民提出的文件錯誤,BSA委員也要求居民進一步說明:這些問題究竟如何構成足以撤銷建築許可的法律依據。
第一案(2025-54-A):限縮審理範圍
聽證開始後,BSA即明確表示,公眾發言必須嚴格限制在最初提出的議題範圍內,新提出的議題一律不予考慮。這項程序上的限制貫穿全場,成為居民方的最大瓶頸。
居民方要求撤銷Coyle街2114號部分拆除許可及2140號新建許可,認為拆除、新建與地塊分割屬同一整體開發計劃,開發商未完整披露,且DEP雨水施工許可應在拆除階段提交。DOB反駁稱,拆除工程無需該許可,且DEP許可已在新建許可簽發前提交,不存在「先施工、後補證」的實質違規。BSA委員亦指出,法律並未禁止DOB在等待DEP許可期間審查發放許可,即使存在地面擾動等違規,應屬現場執法問題,不能反向證明許可發放違法。
一名BSA委員指出,申請文件出現不準確之處本身並不罕見,關鍵在於這些錯誤「嚴重到什麼程度」,是否已達到需要撤銷建築許可的程度。委員並要求居民方提供具體判例,證明相關缺失並非可以補正的行政錯誤,而是足以使許可證失效的法律缺陷。

州參議員陳學理(Steve Chan)與市議員納西斯(Mercedes Narcisse)均在聽證中聲援居民。陳學理針對房地產行業慣例的說法提出反駁:經常有人違規騎自行車,並不意味著行為因此合法。「大家都這麼做」不是合法性的理由。

兩議員都質疑項目由原先宣稱的「支持性住房」,最終登記文件卻變成「40年遊民庇護所」。這兩個描述之間存在重大差異,且社區不是通過政府通知知道,而是自己查文件才發現。
但BSA主席再次強調:支持性住房用途改變、MIH通知、產權爭議等,並未納入本次的正式審查範圍。BSA這次只審查DOB的許可發放是否合規。當居民Andy Wong進一步詢問,這項爭議是否需另行向BSA提出挑戰時,主席並未正面回答。
最終,委員會認為上訴人和社區確實投入了大量工作,提交了大量文件、報告和法律論據,很多材料雖然做了大量調查,但居民方未提出足以改變見解的新法律依據,全體委員一致同意關閉54-A的審查記錄,立場傾向駁回上訴。
第二案(2026-09-A):要求提供「法律連結」
隨後,會議轉入居民重點攻防的2026-09-A上訴案。本案涉及多業主地塊的程序合法性、所有權認定等問題。
雖然,居民方一直在證明:這不是單純的文書小錯,而是可能影響許可證合法性的程序性缺陷。但委員會要求居民回答幾個關鍵問題:沒有這些文件,對施工、開發項目或鄰居造成了什麼實質影響?是否涉及安全、結構、環境或其他業主權益?最重要的是,這些問題是否嚴重到除了撤銷許可之外,沒有其它補救方式?
聽證期間,公眾發言者雖進一步拋出ADA無障礙單元比例不足、單身公寓或開間(Studio)戶型比例過高、R-2分類與遊民所用途不符等實質議題,但均被主席以「未包含於原始上訴」為由排除。
最後,BSA並未立即關閉2026-09-A案,而是給予居民書面補充的機會。
委員會明確要求居民方不得再單純羅列更多的「問題清單」,而應在後續書面材料中提出具體的判例法及法律依據,並串連以下三點:證明相關程序要求是強制性的法定前置條件;證明相關缺失屬於不能事後補正的致命違法;證明除了撤銷建築許可證之外,別無其它法律救濟途徑。
8月10日BSA聽證會的視頻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2nJE31pn6w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