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第二居所稅 上訴庭暫准恢復推進

人氣 22

【大紀元2026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麗飛紐約報導)紐約市「第二居所稅」(pied-à-terre tax)司法爭議13日再有變化。紐約州高等法院上訴庭第二分部法官譚輝立(Phillip Hom)簽署臨時命令,暫時解除下級法院本週一(8月10日)頒布的限制令,允許市府繼續推進「第二居所稅」實施程序。不過,這項決定僅屬臨時措施,上訴庭仍將進一步審理,法律爭議尚未結束。

史坦頓島的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奧齊(Wayne Ozzi)此前批准三名屋主提出的臨時限制令,暫停市府部分實施程序。市府隨即上訴,並主張依法律規定,上訴已自動中止下級法院命令。根據上訴庭13日的最新命令,使市府至少在進一步裁定前,可以恢復推進徵稅工作。

紐約市第二居所稅今年春季獲州府批准,主要針對高價、非主要住所住宅。市府規定,市場估值至少500萬元的一至三家庭住宅,以及至少100萬元的共管公寓(Condo)或合作公寓(Co-op),若不屬主要住所,可能被徵收附加稅。

爭議主要在紐約市財政局如何確定課稅對象。市府此前公布涉及約90萬處房產的資料庫,並向約1.7萬名屋主寄出通知,告知若不申請豁免可能被徵收附加稅。但部分屋主發現,明明長期居住於相關房產,仍被列入名單,引發對市府篩選方式的質疑。

三名屋主隨後提告,指控市府沒有充分利用州法允許取得的資料,事先確認哪些房產屬於非主要住所,反而將舉證責任轉嫁給屋主,要求他們在期限內自行證明符合豁免資格。

法官奧齊在10日作出限制令時也對此提出疑問。根據庭審紀錄,他表示,如果部分屋主僅因未提交豁免申請便被徵收附加稅,這種做法並不恰當,並質疑市府在寄發通知前是否完成法律要求的必要核查。

代表三名原告的前第一副市長馬斯特羅(Randy Mastro)則在13日提交的文件中批評現任市府,指當局不願承認實施程序存在問題,反而尋求法院允許其繼續向實際以紐約為主要住所的屋主發出通知。

市府則表示,暫停實施可能造成行政及納稅程序混亂,因州法已設定相關時間表及期限。市法律顧問班克斯(Steve Banks)並指出,限制令可能影響市府取得用於填補財政缺口的收入。

目前,上訴庭13日的命令僅暫時恢復市府推進第二居所稅的權力,並未裁定稅制本身或市府實施方式是否合法。

責任編輯:鄭樺

相關新聞
涉詐6.5億元 前房企亞裔總裁登FBI詐欺通緝榜
川普訪長島:全美暴力犯罪大降 納蘇縣治安最佳
台中青少棒闖進小馬聯盟冠軍戰 李志強勉勵
聯合健保CEO槍殺案殺手認罪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