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4日訊】大紀元日報記者楊紅華盛頓報導/1月13日星期一﹐在華盛頓中國大使館前﹐法輪功學員集會抗議江澤民政府對該團體迫害有增無減﹐特別是去年11月以來﹐被害至死的案例急劇增加﹐有43起死亡案例﹐僅11月就有22例﹐使死亡人數增至553人。法輪功團體稱這種迫害為“滅絕種族罪”﹐並將江澤民以該罪告上美國法庭。
法輪功華府義務發言人王濤指出﹐三年半來﹐江澤民對該團體的血腥鎮壓已經造成五百五十多人死亡﹐無數的人被逐出家門﹐強迫退學﹐失去工作而流離街頭。這場鎮壓給中國造成的經濟負擔每星期都在增加﹐道德的喪失和生命的損失也在增加。他提醒國際社會希特勒對猶太民族虐殺的悲劇之所以能夠發生﹐是因為當時國際社會認為發生在猶太民族身上的事情與己無關﹐更多的人認識不到自己正在世界上最大悲劇的邊緣。他敦請國際社會注意﹐不要讓1930年的悲劇在法輪功學員身上重演﹐歷史是相似的。(圖片說明:上圖:華府法輪功學員聚集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前請願。攝影:大紀元華府日報記者:楊紅)。
維吉尼亞州學員唐紅秧和景繪分別介紹了她們的家人在中國大陸受迫害的真實故事。
2001年唐紅秧的母親因為不願意按照警察的意願辱罵法輪功創始人而被捕﹐2002年警察抄家發現她家中的法輪功資料再次被捕﹐並被迫將家中所有的積蓄交納罰款。接下來又強迫她違背意願在電視上誹謗法輪功﹐否則就判刑﹐當時唐的父親得絕症正需要照顧。唐的父親在去年7月死亡﹐唐不能回去安慰母親因為她的名字在中國政府的黑名單上。然而﹐江澤民政府卻借此事件通過媒體煽動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
去年10月江澤民訪美時﹐被法輪功學員以“滅絕種族罪”告上芝加哥聯邦法庭﹐國際刑事法定義“滅絕種族罪”為﹕“滅絕種族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1﹑殺害該團體的成員﹔2﹑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3﹑故意使該團體處于某種生活狀態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4﹑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5﹑強迫轉移該團體兒童至另一團體﹔”
(圖片説明:華府法輪功學員。攝影:大紀元華府日報記者楊紅。)
最近的43宗死亡案例中顯示﹐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波及面廣泛﹐死亡人員中有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的斯瓦西裡語譯審﹐有退休幹部﹐高級工程師﹐特級教師﹐醫生﹐退休工人﹐農民還有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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