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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州長上週四12月27日簽署一項法令,禁止在自然災害期間對急於尋找避難所的受災人趁機勒索,大幅提高房屋租金的行為。
據報導,在1999年Floyd颶風襲擊新州期間,Bound Brook 及Manville 這兩個重災區的房租都曾經大幅度提高。那時,遭受水災的災民及救援的紅十字會官員都說,當地的房東紛紛趁機提高房租,在急於尋找避難所的災民身上大發不義之財。然而,當地的房東們對該項指責均預以否認,過後政府官員也說當地的房東們沒有違反有關法律。
參與起草該法案的新州Union 郡的民主黨眾議員Jerry Green 和Somerset 郡的共和黨眾議員Peter J. Biondi 指出,某些房東們在自然災害期間的確對那些被迫離家尋找避難所的人趁機敲詐,大發橫財。曾經有過這樣的案例,災前房屋的租金為每週$75元,災後漲到了每週$125元。
根據新的法令,新州任何地區,由於颶風,水災或其他災害而被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時,該地區方圓10哩之內所有出租房屋的租金禁止大幅上漲,任何高於災前租金(計入通貨膨脹後)兩倍以上的加價,都將被認為是不合理的加租。一旦罪名成立,房東將可能被處於罰金高達其所收房租6倍的罰款。
該法律在新州參眾兩院得到了廣泛的支持,州長簽署後立即生效,並取代以前各項州府及地方發佈的任何有關租金控制的法律條款。州消費者事務局將受理此類案例的申訴,並對違法的房東進行罰款。該法律同時還授權州長在自然災害期間發出通告,嚴禁房東胡亂加價,趁機大發橫財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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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長簽署法令—禁止在自然災害期間任意調高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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