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重大賄選等三類積案 全速審結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7日訊】 據自由時報1月7日報導,司法院昨天決定,鎖定重大金融、賄選與社會矚目的三大類積案全速審結,且為解決法官藉調動機會將手中案件「脫手」,決將重大案件與法官「綁在一起」,所有辦理相關重大案件的法官在審結前原則不予調動,但辦結後可優先依其意願調動,且適度放寬該法官手中其他案件的管考要求。

司法院昨天上午召開歷來首次的全國各級法院自律委員會委員會議,下午再以不到一個月時間,第二度舉行原本半年一度的全國法院首長會議,兩場會議做成十項結論;司法院長翁岳生說,召開會議的意義重大,因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嚴重遲延,遭民意與輿論強烈質疑,使司法面臨空前挑戰,而外界提出來的一些意見,確實值得我們正視與自省。

翁岳生昨天在兩場會議的致詞,均十分直接地「批判」各院長與法官,他說,許多重大案件多年來在二、三審間徘徊擺盪,遲未定讞,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各位院長,豈能視若無物」,他並指示各院長處理任何事情,不能單純以法官觀點出發,須考量人民權益與整體司法。

翁岳生也直指部分法官不了解獨立審判的真意,無視人民「速審速結」的要求,甚至指責相關管考規定,以為辦案可以慢慢來,不顧當事人的感受,以致這一波改革的呼聲直接來自人民,要求「及時的正義」。

他認為許多案件歷十多年未定讞,部分原因確是法官個人的怠惰與不願負責造成,而多數法院的自律委員會未發揮功能,故他要求,對怠惰、讓案子放著睡覺、不肯負責或動輒發回的法官,必須「大義滅親」,將他們提送自律委員會處理。

他並籲請所有法官,突破以往「訴訟的適當與迅速是無法並存」的想法,證據明確的案件就應勇於裁決,不能猶豫不決,延宕時日,尤其要了解社會快速變動的脈動,體察人民的法律感情,讓法院成為「及時正義的殿堂」,司法才能真正贏得人民的信賴。

司法院昨天提出數據,顯示從八十六年各級法院成立法官自律委員會起,至去年底止,送自律委員會但討論後不付處置的件數有四十八件、六十八人,另討論並經評議的案件有一百零六件、一百一十六人,但評議有結果而建請司法院懲處者,高達八成僅是口頭或書面告誡。探究原因,與同儕友誼、不忍的情懷等因素有關,致讓自律委員們「手軟」,難怪多數法院自律委員會被批評成效不彰。

司法院在兩場會議做出的十項結論,除原則不調動辦理重大案件的法官等事項外,另包括:修改相關實施要點,增列法官自律委員會必要時得調閱有關卷證,俾使自律委員會得深入、確實了解有無自律的事由,以落實自律要求;對重大案件專案列管,按月報司法院以了解辦理情形;一審對重大案件採專庭合議及密集審理,二審的專庭也要妥適審結案件,如辦理金融複雜案件遇到困難問題,可提請高檢署的查緝金融小組及相關專家協助等。

辦理重大案件的法官得停分或減分案,而享有減免分案待遇的法官,應持續密集開庭,課以辦結重大案件的責任;三審發回案件應「一次指明」事實不明確之處;為使重大金融、賄選或社會矚目案件有別於其他重訴案件,分案時應另分「重金訴」、「重選訴」、「重矚訴」字號;第一、二審法官辦理前三類重大案件,應每兩個月向庭務會議報告案件進行情形。

其中一部分的結論,為目前已經實施或過去即曾提示,但由於並未看到成效,故昨天會中再次重申及列入結議事項。

司法院昨天也再次指示各法院,即起全面清查嚴重積延怠惰的法官,在本月二十日前做出適當處置。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