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居民見死不救,弱女慘死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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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訊】(據自由亞洲電台採訪報導)2003-11-12 據《華西都市報》近日報道,11月5號凌晨5時,四川省都江堰中興鎮的商業街上傳來一位女子的呼救聲,但是沒有一位居民出來救助,最後這位女子被搶劫她的歹徒殺死。整個過程持續了一個多小時。事後這條街上的居民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很多人都看到了事件的全過程,但是都為了”保護自己”而見死不救。本台記者申華邀請到在西安的獨立時事評論人士馬曉明和美國肯特州立大學歷史系教授李洪山就這種現象進行了討論。

主持:馬曉明先生, 您在國內生活, 您對這種見死不救的行為, 感到吃驚嗎?

馬曉明先生:我也感到吃驚, 也感到不吃驚。因為在我周圍, 我親身就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吃驚的是我們的社會治安怎麼成這個樣子, 人的思想、 人的行為、 人的心理狀態己經墮落到這種程度, 不得不叫人吃驚, 也不得不叫人感到痛心呀!

主持:您剛才提到您有過類似的經歷, 能不能跟我們介紹一下?

馬曉明先生:這是不久前才發生的, 我們這大門底下就是一個比較大的菜市場, 小偷就成群結伙, 幾乎是半公開的行竊, 沒有人敢來制止。有一次我看到小偷偷一個男士的錢, 我衝過去把那個小偷抓住扭住, 並且告訴這個男士說是這個人在偷你的錢, 好像旁邊站著就是他的夫人, 敢緊拉著他就往旁邊走, 生怕惹出一點事來。結果我把小偷扭住後, 又過來四、五個小偷, 一起過來打我。這個過程中間, 市場上有二、三百人沒有一個人來制止一下, 就是站那兒看熱鬧。 我通過這件事情, 我想起魏京生很早就說過一句話”當強盜搶劫你的鄰居時, 你不出去救鄰居, 那下一個被打劫的人, 很可能就是你” 。

主持:李洪山先生, 那麼您怎麼看待這種現象? 這種看似明哲保身, 但是他們能保住自己嗎?

李洪山先生:剛馬先生講那個很對, 如果大家都不見義勇為, 那麼最後受迫害的可能是整個社會。現在這個商品性向的社會, 大家互相幫助的意願也更低一點。改革開放以後, 隨著市場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意識的加強, 每個人在社會上面, 越來越自覺得把自己當作一個經濟獨立或者社會個体, 自我意識比以前要強多了。

主持:那麼馬先生, 如果您當時在都江堰這條街上, 您會出來幫助這位弱女子嗎?

馬曉明先生:我想我會的。

主持:如果這個歹徒把刀刺向您, 您怎麼辦?

馬曉明先生:也可以用語言去制止他, 如果制止不了, 起碼可以延緩他, 造成這位女子可以脫身的機會, 不一定馬上就可以傷害到我, 這個事情不一定像人想像的那麼嚴重。

李洪山先生:一方面要靠老百姓要見義勇為, 像這種嚴重的犯罪行, 他主要責任在治安機關、執法機關。尤其像這個事件延續了一個多小時, 實際上不需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人, 要做的是打電話, 告訴公安機關, 這是他們的責任。 他們沒盡到責任, 他們應該受到懲罪。因為把這種救助貧弱的責任放在觀眾身上, 也不一定對。一般歹徒身有刀有槍, 你不一定要直接面對他, 你可以打電話告訴執法人員, 他們應該去面對這些歹徒。當然在國內實際上也有很多時候, 很多人見義勇為, 挺身而出, 不惜生命, 保衛弱小, 這種精神是值得鼓勵的, 但不一定每個場合, 每一個人都一定要這樣去做, 我覺得要有策略, 剛剛馬先生講的策略, 如果對你威脅並不是很大, 可以出來, 也是一種政策, 也是一種間接的幫助。 如果大家都閉門不出, 相反的就是對犯罪份子的鼓勵。

主持:治安狀況不好, 人們的膽子越來越小, 不敢去救助。那麼人們越是不去見義勇為,歹徒的氣勢越上漲, 治安就越來越不好, 是吧?

馬曉明先生:他和社會的大環境有關係, 舉個例子, 幾個小偷圍著打我事情, 很快我們那院子, 附近街道都知道了, 很多人見了我說 “哎呀! 人家貪官污吏就不用這種方法, 成千萬成百萬去貪污揮霍, 這些人偷個幾十塊錢, 又算什麼?你犯得著嗎?

主持:就是人們的正義感消失了?

馬曉明先生:正義感? 現在人們也不敢有正義感了, 這些人見義勇為受了損失, 受了傷害以後, 社會沒有補償和接濟這種機制, 誰還敢做這樣的事情?

主持:李洪山先生, 您認為現在社會這個樣子, 是不是政府也應該付一點責任?

李洪山先生:中國一句古話就是”上樑不正, 下樑歪”, 公民教育不光是對老百姓, 實際上是對所有人。大家都尊守道德準則、誠信、廉潔、互助、自愛、愛人, 這些道德規範, 一旦全部的人都能接受, 不光是老百姓有好處, 對於國家、城市也較安寧。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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