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道/香港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晨開會,討論平等機會委員會前主席王見秋解僱候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事件。在長達五個小時的對質中,表演了一幕幕香港官場現形記,除了平機會委員解僱余的決策輕率、兒戲外,平機會委員鄔維庸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更上演了一齣羅生門事件,鄔說口述抹黑胡紅玉的「六宗罪」給何聽,但何卻稱當時不在場。
昨天出席會議的包括平機會前主席胡紅玉、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以及五名平機會委員,當中包括鄔維庸。王見秋事前已表明不會出席會議,但提交書面聲明。
草草決定解僱余
前線的劉慧卿議員質疑平機會的遴選委員會,經過多月商討和面試,通過委任余仲賢出任行動科總監,但又何以在九月十八日的平機會會議上,只短短的討論了四十五分鐘就推翻之前的決定,解僱余。
對於調查平機會解僱余仲賢的問題,劉慧卿認為,事件無論是由立法會或是另外一個獨立調查小組負責調查,最重要的是負責調查的一方要有公信力,並且進行公開調查。
「六宗罪」毫無根據
事件主角之一的胡紅玉,在會上申訴她於過去幾星期受到無理的嚴重指控及人身攻擊,她批評平機會數名委員歪曲事實及洩露平機會密資料給傳媒,而傳媒報道有關對她的六項指控,是完全沒有事實根據的。
胡紅玉對有官員及平機會委員被媒體點名涉及進行抹黑行動,感到「憤怒」和「悲哀」。她說,抹黑行動不單侵犯了她個人的誠信,也傷害了平機會。她並強調,平機會有不同的監管機制,她不可能在平機會內隻手遮天。
胡紅玉今次出席會議,主要是因為一份王見秋呈辭時未曾讀出的聲明落到傳媒手中,並成為《東周刊》今期的封面故事。聲明的內容細數胡紅玉「六宗罪」:(一)平機會人事架構迅速膨脹;(二)內部爭執嚴重,僱員被炒提出訴訟;(三)平機會故意鼓勵投訴者提出訴訟,造成訴訟費急增;(四)製造泡沫投訴數字,以索取更多資源;(五)平機會設有法律部卻將大部分案件外判;(六)以研究為名把投訴人的檔案交給外人閱讀,洩露私隱。
在余仲賢及王見秋事件中一直主動、高調維護王見秋的鄔維庸,其後向外界承認,上周三深夜,他與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和王見秋會面。
醫生局長羅生門
身為醫生的鄔維庸當時除勸王辭職外,還主動獻策為王寫醫生紙,以王身體欠佳為由辭去平機會主席一職;更主動構思一份詳述胡紅玉在任期間的「六宗罪」,準備讓王辭職時同時公開。鄔說,口述這六宗罪時,何志平在席間聆聽。
但何志平卻說了另一個故事,他否認默許或參與任何抹黑胡紅玉的行動,他與王見秋會面時,曾一度離去,因為當時討論的內容,政府官員不宜在場,而他也絕對沒有聽到任何抹黑或指控。
何志平在會上承認在十一月四及五日見過王見秋,當王與其朋友草擬辭職聲明時,由於涉及平機會的事務,他暫時避席離開,當他回來時,有關討論已接近尾聲,聲明亦涉及平機會內部事務,他在安慰了王後就離去。
斥責是「縮骨」做法
劉慧卿認為何志平在討論聲明時離開,是「縮骨」的做法。何志平則解釋,因當時是討論辭職聲明,他認為不宜在場,並因私人事務暫時離開房間,但沒有離開大廈。他同時強調,在王見秋草擬辭職聲明時,是針對內部事務,絕沒有聽到任何抹黑或指控,而民政事務局的員工亦沒有參與、討論及起草有關聲明。
吳靄儀議員問及如知道有關指控是沒有根據,何志平會否否定有關指控,還平機會前主席胡紅玉一個公道。何志平回答說,沒有進一步資料看到有關指控是真或假,根據過去的習慣,沒有證實的指控是不作評論。
「極不道德及虛偽」
民主黨何俊仁議員指出,胡紅玉卸任時,受到政府高度讚揚,但何志平在鄔維庸講述聲明時在場,等同串謀,或消極地參與「整治」胡紅玉,是「極不道德及虛偽」。他認為,事件會令何志平的公信力受損,擔心他日後難再擔任局長。民主黨涂謹申則認為,何志平應該知道這樣做對平機會以至政府也是有害無益,應該制止。
民主黨立法議員鄭家富批評港府不再委任胡紅玉擔任平機會主席一職,是排除異己。他懷疑政府想把平機會作為政治花瓶,故進一步清洗異己,與尚未履新的余仲賢解約。
資料外洩損信譽
胡紅玉會後表示,對平機會委員代表在會議上的解釋感到滿意。她指事件引起了幾個敏感的問題:(一)有無抹黑成份,對她個人很重要,她認為立法會和政府方面都應該調查;(二)有很多涉及私隱資料外流,對平機會信譽是非常大的打擊,所以需要繼續調查。
她認為,平機會日後的發展很重要,不能因為一件事件而遭到打擊。她希望政府早點回應如何聘請新的平機會主席,以及日後如何支持及輔助平機會的發展。
不是理由的理由
第二次迴避立法會質詢的王見秋,昨天向立法會提交的聲明指出,聘任余仲賢的程序不正確,但昨天出席會議的平機會委員、遴選委員會主席楊港興則指出,聘任程序沒有問題,當時他們是認為余適合出任行動總監。
在聲明中,王見秋又提到,他覺得與胡紅玉有分歧,包括他認為胡令平機會機構膨脹,他就想節省開支。不過,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娟表示,平機會的支出由六千多萬元,增至八千多萬元,因為涉及增加了家庭崗位的工作及約滿酬金。
平機會監管嚴密
針對「六宗罪」指控,胡紅玉周四發表聲明,對於有關加大開支和鼓勵投訴的指控,胡回應說,平機會委員會及常設的法律及投訴小組、行政及財務兩個專責小組負責監督,每季平機會須向民政事務局交代工作,包括財政開支、投訴數字,若開支突然增大,數字突然上升,民政事務局會查核,豈容含混過關。
至於指胡將訴訟外判給私人律師,胡紅玉說,重要和複雜的訴訟,須由法律及投訴小組審批,平機會在訴訟開支上要量入為出,訴訟金額亦由小組審批。對於用人唯親的指控,以及不少前僱員離職的投訴,她說為免涉及其他前僱員的私隱,除非平機會允許使用平機會資料,否則,無從答辯。
委任制缺透明度
四十二個民間團體周四亦聯署批評政府,指余仲賢事件反映現行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委任制度缺乏透明度和獨立性,要求政府盡快檢討,以防任人唯親,並促請立法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
民間人權陣線人權委員會小組召集人邵國華要求當局公開招聘新任平機會主席,並由獨立遴選委員會作出審議,安排候選人在立法會交代其抱負,最後才由特首委任。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指出,按照政府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指引,委員任期不應超過六年,但平機會現任委員中,林貝聿嘉及鄔維庸均獲委任超過六年,另兩位任期屆六年的委員洪雪蓮及馮漢源卻被中止委任,反映當局欠缺準則,有需要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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