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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民眾自保 服用中藥不要超過十四天

2003-11-04 21: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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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怡君台北四日電)對衛生署宣佈禁用五種含馬兜鈴酸中藥材,並且將含馬兜鈴酸五十種中藥製劑下架,和信致癌中心醫院副院長謝炎堯今天表示,還有很多含馬兜鈴酸的產品,衛生署還沒有禁止使用,民眾為求自保,最好不要服用中藥超過十四天,如果服藥超過十四天應做腎功能的檢查。

謝炎堯接受電話訪問時指出,馬兜鈴酸造成腎衰竭與腎癌症的說法,已獲得國際研究的證實,如果民眾上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 (FDA)的網站,就可以看到美國列出一長串含馬兜鈴酸的禁用藥品。

對於行政院衛生署迅速下架五十種含馬兜鈴酸製劑,謝炎堯說,衛生署只禁用五種,還算是客氣,市售含馬兜鈴酸的藥品還很多。

謝炎堯提新加坡政府做法為例,他說,新加坡政府很明確告訴民眾,服用中藥材不應該超過十四天,政府應該要明確告訴大眾,食用任何中藥不應超過十四天,如果超過十四天,每個月要做一次腎功能檢查,即使腎功能檢查一開始沒有問題,只要有繼續服藥,那就需要繼續做腎功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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