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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故事:貪天之功

一鬥
2003-12-01 21:42 中港台時間|2025-09-29 19: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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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春秋時期,晉文公重耳經過一番顛沛流離,終於回到晉國當了國君。為了報答有功之臣,他將跟隨自己流亡的人列為一等功,給過幫助的為二等功,迎接歸來的為三等功。趙衰、狐偃等因跟隨流亡有功,無採地的封採地,有採地的加封。其他幫助的、迎歸的一一有賞,連一般的小臣奴僕也賞錢幣,皆大歡喜。

晉侯又貼出詔令:“如果有誰被遺漏了,請自己來報。”有個叫介子推的被遺漏了。

他的鄰居看見詔令,便來找介子推。見他正在家裡編草鞋,便說:“你以後不用再幹這一行了,晉侯出了詔令找有功之人。你只要一露面,晉侯就想到你的好處,按功行賞。”介子推笑著沒有回答。

他的母親說:“你跟著晉侯流亡十九年,晉侯飢不擇食時,你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給他熬湯喝,沒有功勞還有苦勞,你為什麼不去見一見呢?”

子推說:“孩兒沒有什麼要求晉侯的,為什麼要去呢?”鄰居說:“你去見一見,封個一官半職,也領一些布和米,省得天天打草鞋了。”

子推說:“晉獻公有九個兒子,只有主公最賢能。晉國屬於主公,這是天意,有些人卻誤以為是自己的功勞。”“偷盜別人財產的人,被人叫盜賊。到晉侯那兒居功求賞等於貪天之功為己有,更加可恥。我願意終生編草鞋,不願意去爭這份功勞。”

鄰居走後,他的母親說:“你是廉潔的人,我是廉潔的人的母親,我們為什麼不去隱居呢?”

當晚,介子推背著母親躲到綿山裡去了。

“貪天之功”是指把別人的功勞歸於自己。

(出自《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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