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1日訊】自由時報杜默報導/
南韓國會二十九日通過︽新行政首都特別法︾,雖為喧騰多時的遷都問題奠下法源,但遷都之路肯定不會很平坦。
南韓自一九四八年定都漢城以來就屢有遷都議論,七○年代朴正熙也曾基於避戰考量動過遷都念頭,最後雖因實施不易而暫時擱置,到八二年時仍以防範北韓南侵的理由,將財政經濟、產業資源等十一個中央部會機關,遷至漢城郊外的果川。事隔二十年,南韓人口半數和七成經濟力量都集中到以漢城為中心的首都圈,不僅帶來各種社會問題,影響國家巫發展,甚至激化首都圈與地方的矛盾與衝突,尤其是美國揚言將基地南移之後,無論從政治和軍事,還是社會與經濟的角度來看,都有充分的遷都理由。
於是,盧武鉉在去年總統大選時又打出遷都牌,主張把二百四十幾個中央機關遷到忠清道,以新都為政治中心,漢城則轉型為經濟金融中心。他因這項主張獲得忠清南北道選民喝采而入主青瓦台,上台後自然把遷都視為主要施政目標,由四月間青瓦台新設的「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企畫團」,以及建設交通省增設的「新行政首都建設支援團」,擬定候補預定地基準,廣邀專家學者展開現地調查,再彙整為︽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措施法︾,八月中旬經法制處與國務會議通過後,由政府九月提交國會審議。
不過,反對遷都的仍大有人在,有些人甚至預言,耗資三百八十億美元建設新都非但沒有必要,反而有造成地區間新矛盾之虞。大國黨更認為遷都會使漢城空洞化、房地產暴跌、銀行破產,危及政治、社會、經濟根基,認定盧武鉉搶在明年四月國會選舉前強推遷都案,無非是重施討好忠清道選民的故技,不少議員在表決前退席抗議。
一百九十四人表決結果,一百六十七人贊成、十四人棄權、十三人反對,︽新行政首都特別法︾以壓倒性票數獲得通過。
為防止地皮炒作,政府將依二○○三年一月一日的公告地價收購選定的新都地點。此外,國會也在同日通過︽地方分權特別法︾和︽國家巫發展特別法︾,解決中央與地方權力分配及地區巫發展的問題。特別法一月一日起生效,由國務總理和一位民間人士擔任共同委員長,成立直屬青瓦台的「官民合同推進委員會」,負責新行政首都相關業務,建設交通部長官負責管理建設資金,預計二○○四下半年從忠清南道的天安、牙山,以及北道的五松、蒼梧、大田西南地區與雞籠新都市等預定地,選定新行政首都地點,二○○七年底動工、二○一二年起青瓦台和中央行政機關分階段遷移,二○三○年新都完成時將形成一個人口五十萬人的新都市。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