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4日訊】中﹑西競爭文化大異其趣﹐概括說來有三項﹐曰﹕相馬與賽馬﹑比優與比劣﹑暗決與明斗。
在重要職位人員的選任上﹐中國採取的是相馬制﹐西方採取的是賽馬制。相馬首先須有伯樂﹐然伯樂也有真﹑假。假伯樂面前縱有真千里駒﹐也是不會脫穎而出的。然而﹐縱使有幸面對真伯樂﹐千里馬也可能被排斥在相看的範圍之外﹐或者因為伯樂個人的好惡而名落孫山。賽馬制則不同﹐它秉承的原則為﹐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由於參與權開放﹐規則同一﹐比賽公開﹐因而結果客觀﹑公平﹑公正。
對決前的前戲﹐中﹑西方也大為不同。西方﹐競爭者公開表達自己的意願﹐大張旗鼓地向對手挑戰﹔中國﹐有意者明裡不動聲色﹐背地裡上竄下跳﹑結黨營私﹐大行污衊﹑構陷之能事。西方﹐競爭者公開展示自己的才學﹐希冀證明自己比對方更優秀﹔中國﹐競爭者拚命指責揭露對方的不是﹐以此證明對方比自己更糟。
截然不同的競爭文化﹐產生了完全相悖的競爭結果。西方﹐勝出者皆為一方精英﹔中國則是逆向淘汰。平庸是晉身的唯一法寶。西方﹐明爭和比優淨化了參與者的靈魂﹐清新了社會文化環境﹔中國﹐暗斗和抹黑毒化了參與者的精神﹐污染了社會文化氛圍。
(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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