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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團體盼降低非營利團體仲介外勞門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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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我們不能讓劉俠白白犧牲」,殘障福利聯盟、老人福利聯盟、劉俠的弟弟劉侃表示,外籍監護工也是被剝削的一群,希望勞委會放寬非營利單位仲介外勞的門檻限制,必要時與外勞輸出國協商,使台灣的社福團體能仲介外勞來台,照顧二十六萬個家庭中的老殘婦幼,並給予外勞合理待遇。

據中央社2月16日報導,劉侃曾計算過劉俠聘請的印傭薪水,發現印傭在台灣工作兩年的收入,有百分之四十二要繳給仲介公司及相關費用,再加上不少外籍監護工進入台灣家庭後,孤立無援,被禁足在雇主家中,長時間工作,無法排解情緒,處於被剝削的處境。

劉侃表示,劉家已完全原諒印尼外傭,進而同情外籍監護工的處境,因為老人、病人、身心殘障人士已屬弱勢,外籍監護工也是弱勢,弱勢要幫助,對於劉俠之死,劉家沒有責怪,只希望社會大眾來聽聽外勞的心聲,不再剝削外勞。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認為,勞委會應開放非營利公益團體操作外勞仲介的權利,不過,目前勞委會訂出的門檻實在太高,既要求全國性社團、政府立案五年以上,還要新台幣一億元以上的資金,條件比商業外勞仲介公司還嚴格,等於把公益團體排拒在外。

吳玉琴說,勞委會建立良性競爭的機制,降低公益團體參與競爭的門檻,國內的社福團體將可以與外勞輸出國的慈善組織、教會接頭,提供外勞就業機會,也可找到合乎國內弱勢民眾需求的外勞看護。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則表示,現在另一個問題是仲介公司在外勞輸出國壟斷了外勞人力市場,可能會迫使社福團體受到抵制,無法直接找到外勞來源。因此,王榮璋建議,必要時勞委會應該介入,降低非營利團體操作外勞仲介的條件,並和外勞輸出國協商,讓外勞輸出和輸入國都能給非盈利團體參與競爭的空間,並建立監督管理機制,讓商業仲介公司和非盈利團體共同接受監督,保障雇主及外勞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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