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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富豪吳志劍詐騙罪被判17年

2003-04-22 02:2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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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4月21日報導) 中國富豪吳志劍被判17年徒刑。深圳政華集團總裁吳志劍曾因在深圳發家致富而名譟一時。據“福布斯”雜誌2000年統計,吳志劍的個人資產為1,15億美元,位居中國大陸富豪排行榜第26名。1999年3月,深圳市公布長期拒絕償付債務者名單,吳志劍名列其中,欠債額為兩億元人民幣。今年4月18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兩項罪名,判處吳志劍有期徒刑17年,並處以罰金50萬元人民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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