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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篩查應從47歲開始

2003-08-11 01:16 中港台時間|2016-03-29 08: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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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訊】英國癌症研究中心的2名專家Sasieni和Cuzick在Lancet(2003? 362? 246)上撰文,提議女性進行乳腺癌篩查的年齡應從當前的50歲降至47歲。

英國國民保健服務體系(NHS)建議50~64歲女性每3年進行1次乳腺癌篩查。目前,篩查對象正逐漸擴展至50~70歲的女性,但關于篩查起始年齡則一直存在爭議。目前有一項有望降低篩查年齡的臨床試驗正在進行,該試驗于1991-1996年期間共納入53000名40~41歲婦女進行乳腺癌篩查,并正在進行隨訪。但該試驗2004年底方可結束,且研究樣本不夠大。

Sasieni和Cuzick認為,現在已有足夠的證据來降低篩查年齡。据目前的資料顯示,婦女40歲時乳腺癌年發病率為79/10万,而47歲時增長至148/10万,48歲時為152/100万,48~54歲期間為平台期,然后再緩慢增長至221/100万(至64歲)。由此可見,48~49歲時的乳腺癌發病率与50~54歲年齡段的乳腺癌發病率相當。因此,Sasieni和Cuzick提議應將乳腺癌篩查的起始年齡定為47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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