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4日訊】本報記者韋實紐約報導,紐約州長柏德基於本月一日新立法﹐降低駕船者血液內酒精的許可含量上限,新標準為0.08%。目的是加強週末公路和水路的安全。新法律將在2003年11月1日起生效。
柏德基三日宣佈,在他簽署的一項新的立法中,規定紐約州「酒後駕船」者血液內酒精含量(BAC)從0.10%降至0.08%。根據新法律,如果一個人在駕船時,他(她)的血液內酒精含量為0.08%甚至更高﹐此人將會被剝奪一年的駕船權利,並被處以罰款500美元,判刑90天的懲罰,而根據以前的法律,BAC只有達到10%才會遭到如此懲罰。
州長說﹕「無論是在公路還是水路上,紐約州都不能容忍酒後駕駛者將他人生命置於危險之中,這項新的立法代表著另一重要步驟,保護紐約人免於由於醉酒或不責任的司機造成的不必要的悲劇。」
過去兩年,紐約在水上旅遊旺季中與遊船相關的傷亡事故數字始終全國最低。二十年前,紐約州平均每十萬註冊船只中,有17起傷亡事故,隨著不斷加強的宣傳教育和一些強制措施,這一數字急劇下降,去年每十萬只船,只有4.8起,這一數字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每年有超過一百萬船客享受紐約的水上休閑。紐約註冊船只數量在全國排名第七﹐2002年紐約有超過531,000船只註冊,與1994年比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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