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 中國政府的「國家誣陷」行為與社會仇恨

何清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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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中國發生了幾件令世人矚目的事情,一是河北省大午集團董事長孫大午案件開庭,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名判處孫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另一件是上海市為拆遷戶打官司的律師鄭恩寵案開庭,法院裁定鄭恩寵「非法為境外組織提供國家秘密」罪名成立,判入獄三年。最出奇的是第二天上海市政府還利用其掌控的喉舌《解放日報》,刊登一篇題為「鄭恩寵桂冠背後:荒唐自封反腐英雄」的文章,指責鄭恩寵自身道德敗壞,自誇為著名大律師,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招搖撞騙,牟取私利——此舉不但讓鄭恩寵鋃鐺入獄,還動用國家宣傳機器進行品行誣陷。

  這兩個案子的判決宣佈,海外輿論嘩然,也讓有良知的中國人深感蒙羞:一個每天自誇在「進步」的大國政府竟然如此墮落,其治國方式竟與黑社會誣陷人毫無二致,讓人不由得要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中國政府的行為與黑社會是否有區別?這種合法的黑社會是否比非法的黑社會更可怕?

  民營企業家遭遇「破家政府」

  兩個案子當然都屬於羅織罪名,孫大午被捕發生於他在北京大學講話之後,罪名是8年前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讓人不由得產生疑問:既然孫大午8年前就因「非法集資」觸犯了刑律,當地政府這8年都幹甚麼去了?

  孫大午在北京大學的講話,批評了中國政府的農業政策與其它的社會政策,因為沒有具體指向某個特定的利益集團,地方政府按照上級旨意,肆意「修理」了這位農民企業家一番以後,判個罪名處以緩刑,在他們看來已經算是格外「施恩」了。至於因他的牽連而入獄的弟弟及其他家人,只有再慢慢等待政府再次開恩,而再次「開恩」的前提則是孫大午必須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得再「攻擊」黨與人民政府。這個前提當然用不著在報上登出來,坐牢的教訓足以讓孫大午明白這一點。

  孫大午是當今民營企業家中少有的不走官商結合道路的人物,平常對本地官員「孝敬」得也很不夠,雖然在當地民間口碑甚佳,但卻早已是「官怨沸騰」。地方政府趁著這次中央政府下令,立刻將孫大午收拾得傾家蕩產,大大出了一口怨氣。孫被逮捕之時,公司運作良好,業務興旺。而幾個月後從牢中出來,公司瓦解,員工星散,錢都被當地政府抄走,欠了一大堆債務,孫大午對此慾哭無淚。在當今中國,以言獲罪,竟易於斯!而中國政府此舉則在於告誡所有的民營企業家:好好與政府合作,哪怕貪污腐敗也沒事;只要敢露反骨,政府頃刻之間可以將你打回原形!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破家縣令」,意思是七品芝麻官得罪不起,因為他可以叫你立刻傾家蕩產,何況孫大午因直言得罪了中央政府,還因不行賄得罪了本地父母官。

  「公權私人化」現象漸成普遍

  上海市政府為鄭恩寵羅織的所謂「洩露國家機密罪」,其辯護律師張思之、郭國汀已經明確指出:政府指控的兩份文書內容與所謂國家秘密無涉。至於由上海市國家保密局出證「密級鑑定書」,這一套因案件需要,將一份普通「文件」交由某政府機關事後出具密級證明的把戲,早在香港徐澤榮一案中已經玩過。不管是不是「秘密」,只要政府說是「秘密」,任何文件立刻就成了國家機密。上海市法院的行為只再一次證明,法律在中國,只是用來整治老百姓的工具,對統治者行為毫無約束力。

  鄭恩寵律師幫助拆遷戶,觸犯了上海市一些背後有大人物撐腰的的利益集團,這個集團的人物據說與中國最高層有關係。因此這些人操縱法律,必慾將鄭恩寵置之死地而後快。
  近兩年,「拆遷「已經成了中國各地民怨沸騰的一個矛盾集結點,沒有各地政府在背後或明或暗的撐腰,那些公司是不敢這樣公然為惡的。在這些利益集團看來,鄭恩寵幫助拆遷戶說話,就是與政府為敵,務必重判。由利益集團操弄法律任意誣陷他們不喜歡的任何人,是非常典型的「公權私人化」現象。孫、鄭兩案的結果雖然有差別,但本質卻一致,都很典型地說明了一個問題,政府已經不顧任何公義及政府本身應該恪守的道義原則,不僅放棄了弱勢群體,並用「國家誣陷」的方式來對待一切敢於站出來說話、挑戰政府權威的人。

  江澤民鼓勵「國家誣陷」

  早在90年代後期,江澤民就確立了一個原則: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這等於指示中國政府從此以後採取國家誣陷方式對待一切政治問題,所以先是有中國發展聯合會主席彭明「嫖娼案」被製造出來,繼而又有不少「洩露國家機密案」被審判。為甚麼這樣做?主要是因為當時中國已經在《世界人權公約》上簽了字,為了表明自己也「尊重」人權,說一套做一套成了中國政府自以為得計的「外交策略」。

  使用「國家誣陷」方式對待公民,中國政府已經積累了數年經驗。只是以前中國公眾還不太願意相信統治自己的政府已經墮落到這種程度,每有這種案件發生,總要設想「他們總是犯了事的吧?要不然為甚麼不抓別人呢」這類理由來為政府開脫。只是近年來由於使用頻率越來越高,任何人只要批評政府或是對政府稍有不滿,動輒就是「洩露國家機密罪」、「危害國家安全罪」與「陰謀顛覆政府罪」這三頂帽子套在頭上,投入監獄,濫施酷刑。據最高法院公佈的數字,去年一年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而判刑的就有3,402人。這個數目讓人心生疑竇:中國哪有這麼多的「國家機密」?這些普通平民又從何得知這麼多的「國家機密」?以鄭恩寵案而言,如果拆遷戶瞭解有關拆遷事宜都成了國家機密,中國老百姓還有甚麼知情權啊?

  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趨勢,表明公權私人化,暴力合法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這一趨勢與國際社會一些「失敗國家」十多年前的狀態差不多。中國是個專制國家,但專制國家並不一定導致國家失敗。問題在於如果出現了上述三大特點,而社會沒有做出足夠的努力或者沒有能力來扼制這種趨勢,中國的前景就令人不樂觀了。

  黑暗政治逼出來的社會仇恨

  政府既然如此對待人民,處於弱勢的人民積累的滿腔怨恨,一有機會就爆發出來。
  11月1日以來,由於湖南長沙縣縣委書記李振萼之死流傳著不同的版本,政府與網民正在進行一場不正面接火的「輿論戰爭」:一方面,地方政府掌控的官方報紙有板有眼地展示一位「人民公僕」的形象,先是聲稱李振萼並未死於高爾夫球場,繼而又聲稱李振萼週末去高爾夫球場,是因為要與日本商人洽談引進外資業務,那個地點是日本商人選擇的。主旨是一個,要洗清李書記週末利用公款遊樂猝死之污,因為那張高爾夫俱樂部會員證需要人民幣15萬元,非縣委書記工資所能支付;另一方面,網民根本不相信來自官方的任何解說,而是毫不猶豫地認定李週末死於高爾夫球場是去利用公款消費,並一片聲地斥責李為貪官,創作大量網絡文學,極盡嬉笑怒罵之能事,而那些痛罵貪官的言論明顯是借題發揮。因為地方政府沒能力壓制全國網民言論,所以李振萼之死一時成了網上討論熱點。

  值得深思的是:現在並沒有任何消息證實李振萼有貪污腐敗劣跡。即使李就算未能免當今中國官場之俗,有暗中腐敗行為,也沒有證據顯示李是貪官污吏中最壞的一類──說起來讓中國人不無悲哀的是:在貪瀆之風日熾之時,中國老百姓對官員的要求已經很「現實地」降低到這一標準:「貪污但還幹事」即算「好官」。

  長沙縣委提供的材料顯示:在李振萼任書記的兩年內,該縣工業總產值從132億增長至225億,財政收入從5.7億增長到今年的10億元,長沙縣真正實現了三湘第一,在全國百強縣的排名迅速前移。這些情況說明,李就算也貪污,但算是「貪污還幹事」的官員,不屬於既貪污腐敗又屍餐素位的最壞的官。

  既然如此,李振萼之死引發網民全國共同聲討,其實只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政府的公信力已經下降到相當低的程度,人們已經不相信官方的任何說詞;二是根據生活經驗,人們已經認定「無官不貪」。

  二十年中國政府墮落之軌跡

  能夠怨老百姓無情嗎?確實不能,只能說這是中國政治精英咎由自取。可以說,中國政治精英在這20多年當中經歷了從有信仰到無信仰,從無信仰到耍無賴,最後走向黑社會化的一個過程。尤其是這兩年,貪官污吏們將國有資產瓜分完畢以後,又將罪惡的手伸向了人民賴以生存的最後一點資源,在全國尚有將近9,000萬平方米的商品房與寫字樓嚴重積壓的情況下,又開始了新一輪「圈地運動」,農村裡的耕地與城市居民住房,都成了他們肆意掠奪的對象,僅僅今年,就讓中國產生了十幾位因拆遷而失去住房被迫自焚的冤死者。這些腐敗者甚至沒有想一想:失去土地的農民靠甚麼生活?失去住房的城市人將往何處居住?難道真要將他們褫奪成「上無片瓦,下無插針之地」的流浪者?一群經濟精英不是成天嚷嚷著要修憲保護「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為甚麼掠奪別人的私有財產卻毫不手軟?政府的行為更是令人髮指,一旦被掠奪者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而鬥爭,哪怕是訴諸法律,都立刻遭到政府毫不留情的鎮壓,如最近發生的鄭恩寵事件,就是政府用國家誣陷的方式,來鎮壓草根階層的反抗。這一事件不僅徹底暴露了政府的流氓嘴臉,還撕碎了中國人對政府最後一點殘存的幻想。「君既視民如草芥,民即視君如寇讎」,此為千古不易之理。五千多年前暴君夏桀治下民不聊生,還自比為太陽,認為人民正在沐浴著他的雨露陽光,無奈而又憤怒的人民指著太陽詛咒:「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太陽啊,太陽,你甚麼時候才能滅亡?只要能夠讓你滅亡,我寧可與你同歸於盡!)

  李振萼其實是代替中國政府在挨罵。而網友的痛罵中時有理性之言,且引一段作為本文的結尾:

  位重時僕從如雲,錦衣玉食,方圓數十里資源揮斥,應懂得自持自省自重自律,自古為官非易事;

  命殞後評潮似海,談長論短,天下多少雙眼睛若雪,須記住民心民事民難民苦,從來百姓不負君。
  
(北京之春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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