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頭份報導〕去年十一月間,一名精神異常男子在苗栗縣頭份當街裸奔,既是脫光光,當然沒帶證件,問他姓名僅片斷說「解、俊、龍、隆、謝」幾字,頭份警方排列組合、說文解字一番,加上彰化警方協助,終於查出他是住在彰化縣的謝俊隆,日前通知謝父將他領回。
長達五十幾天的尋人劇落幕,頭份警方很有成就感,辛苦中有樂趣。
卅二歲的謝俊隆告訴警員郭瀅麟,他「住在路上」,原來,他老家福榮村的老地名就叫「路上」;他稱呼父親叫「靠」,原來父親名叫「火靠」,他只少講一個字。
「真相」大白,謝俊隆並沒有向郭員「莊肖仔」,說「靠」,也不是在「訐譙」。
謝俊隆去年十一月十五日被人發現,光溜溜地在頭份街頭裸奔,報請頭份警分局處理,他身上沒證件,也說不清楚姓名,警方清查協尋紀錄也無斬獲,遂將他送「東照長期照護機構」收容。
頭份警分局第四組承辦身分不明失蹤人口的警員郭瀅麟表示,謝俊隆表達能力極差、精神狀況也不穩定,唯一能讓人聽懂的話只有「有菸嘸?(閩南語發音)」。
有幾次,郭瀅麟要謝俊隆寫名字,他寫出「■【隆,去掉耳朵】俊解」,但郭員連康熙字典都查了,就是找不到這個字;當郭員要他寫父親名字,謝某只寫了「靠」,郭員一度以為被「訐譙」。
個把月來,一夥人絞盡腦汁要查出身分,都不可得。
本月六日上午,謝俊隆突以閩南語向「東照機構」書記洪淑芳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家?」洪淑芬趕忙聯繫郭瀅麟趕到,和他周旋兩個多鐘頭後,謝俊隆終於寫對自己的姓,但「隆」還是只寫右半邊。
回到分局,郭瀅麟火速以謝俊隆曾寫下的「解」、「謝」、「俊」、「隆」、「龍」、「峰」等字,排列組合出十餘組名字,向戶政單位展開地毯式搜尋。
謝俊隆回答住址時曾寫「化」字,郭瀅麟知道他有「從尾巴作答的習慣」,加上他曾寫電話號碼是「○四」開頭(後面是一堆亂數)直覺認為應是「彰化」而非「新化」;郭員遂聯繫彰化縣的芳苑分駐所、路上派出所,一問,後者果真有其人。
再查,原來謝俊隆戶籍的芳苑鄉福榮村一帶,老地名就叫「路上」。
但戶籍只有他一人,電話還是空號,熱心的路上所員警,幫忙找到已搬去二林鎮的謝父「謝火靠」,這下確定「兒子不見了」,終於為謝俊隆找到回家的路。
六日晚間,謝火靠北上,忘了帶身分證,因父子都「身分未明」,警方仔細盤問確認非「冒領」,才同意他們回家。謝火靠昨天再傳真父子身分證到頭份,證實父子關係。
苗栗縣頭份鎮為恭醫院社區精神科主任袁樂民表示,以謝父說法,謝俊隆可能因身體器官、腦部病變,合併精神科疾病,導致他認知功能退化,對於時間、地點、人的角色等失去正常辨別的能力,才不斷「走失」。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