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官商勾結疑案 保險公司失信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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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亞洲時報記者萬三10月14日 撰文攝影)上海79歲老人葉雲珍至今還保存著一份1996年9月26日的《新聞報》(現在上海《新聞晨報》和《新聞晚報》之前身),萬國塔陵以“一諾三千金”為題在上面做了半個版的廣告,宣稱“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蘇州分公司承保蘇州萬國永泰安樂園塔陵,建築安裝工程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交付期契約責任險”。葉老人認為,塔陵出事後,保險公司竟然不肯理賠;而更讓人想不通的是,上當者多次找律師打官司時,人民法院竟然全部不受理他們的集體訴訟。

“太平洋保險不保太平”?

當年蘇州塔陵除了誘人的投資回報外,讓上海投資者更加看中的還有一部分保險公司開出的保單。據瞭解:1996年,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蘇州分公司曾為蘇州萬國永泰安樂園塔陵建築安裝工程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交付期契約責任險,每個塔位人民幣3000元人民幣。每個塔位收取40元保費。

今年74歲的周海員是上海的一名退休工人,一再猶豫的他最終就是沒有抵擋住“保單”的承諾,以致至今仍然困擾著他本該平靜的退休生活。

周海員表示:“跑和尚跑不了廟,還有保險公司呢。許多購買了保險的人還抱有一線希望,但是結果很快讓我們氣憤和失望了。”

2004年6月3日下午,數十人來到上海浦東陸家嘴金融區的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要求兌現8年前的一筆保險理賠。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到這裏來了。

前幾個月,最多的來了700多人。而這些人大部分都已50歲以上,其中一位退休女教師氣憤地說:“8年了,我們已經記不清來了多少次了。”

蘇州在上海銷售塔陵被政府口頭認定為“非法傳銷”行為後,萬國永泰的客戶就開始向當時承保的“太保”公司要求理賠。但當他們與太保蘇州分公司交涉時,被拒絕理賠。

“他們起初不認賬,說保單的錢他們沒有拿到,所以不能理賠。”一位一直參與討保的老人說:“我們拿出有編號的保單給他們,後來也認賬了,但又說,他們(太保)也是受騙者。”

我們也不是不能賠,關鍵是政府已經給它定性了,江蘇省政府認為萬國塔陵屬於非法傳銷,沒有政府的指示我們不能給非法銷售行為賠付保費。”太保蘇州分公司的潘總經理說。

部份懷疑受害者聞言更是憤怒:“你中國民政部和領導人的老婆先來騙我們(編者按:前文提及,部份塔陵曾打出領導人肖像,讓不少消費者認為有關項目得到領導人夫人支持。),然後,又說我們是傳銷,這個更本沒有道理。就像先動員老百姓可以從國家手上買賣收購黃金,突然又發布政令說什麼買賣黃金,就是擾亂國家金融秩序甚至是走私一樣。一個國家一個政府到了如此的不講誠信,不為老百姓作想,更不代表所謂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更本利益,那麼這個政府又是個什麼東西?它和國民黨反動派政府有什麼更本的區別?”

而更多人士則認為,過去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說得最響亮的就是“太平洋保險保太平”,現在應該改正一下了,那就是“太平洋保險不保太平”。

人民法院不為人民做主

據有關參與者介紹,1998年8月,上海4668名蘇州萬國塔位的購買者以及三家購買了1000多個塔位的企業,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太保蘇州分公司,但未獲受理。據悉,萬國永泰在上海共銷售塔陵穴位6萬餘隻,大部分購買了保險,如果理賠成立,意味著太保蘇州分公司需要賠付約1.8億元人民幣。

1998年12月15日,投保人中的1550人再次向上海黃埔區法院上訴,要求黃埔轄區的太保總公司承擔理賠責任。但法院根據1999年3月17日注冊的太保蘇州分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裁決:太保蘇州分公司系獨立民事訴訟主體,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不具有被告資格,因此該案屬於蘇州管轄。


再找到蘇州人民法院時,還是冷冷的幾個字——“不受理”!

4000多名受害者為了能拿回錢,到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花數萬元聘請了多名律師做為他們的代理律師。一年多的時間內,懷疑被騙者代表和多名律師往返北京和蘇州、上海的車旅費和律師費就達到了48萬元人民幣之多。而這些錢全是幾千個上當者你50他100地集的資。到最後,蘇州市人民法院竟然又以非法傳銷不予立案為由,打發了這4000多名原告。被騙的錢沒要回來一分,而費用又去掉了幾十萬,真可謂是雪上加霜。

隨後,這些人又將江蘇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蘇州各市縣(區)的有關部門,一個個地準備告上法庭,而讓其承擔為虎作倀的責任。沒想到最後,還是被南京市中級和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不立案處理。許多當事人當場哭跪在法院門口,場面一度失控。

再後來,就有許多上當者時時圍住江蘇省和蘇州市有關部門的大門,而討個說法。8年間衝突時有發生,上訪者被拘留遣送的更是多如牛毛。

前幾年,上海的這些上當者還成立了“討債委員會”,10多名有文化會說道的上當者被推為代表,常年奔走在北京—蘇州—上海。因為他們四處上訪,竟被上海市公安局立為上訪黑名單。其中多人遭到了拘留和留置。一姓張和姓葉的老人聲稱,他們家中的電話,3年來一直被公安局監聽。他們真的不明白,人民公安不把精力放在追逃詐騙分子上,倒是一直對他們很是“關心”,他們一直想不通這個簡單的問題。

眾上當者的代理律師張兵為此一針見血地指出:“江蘇省這樣做就是在耍無賴!,同樣發生過塔陵事件的廣東惠陽,1999年4月開始共有611宗數千名原告將唐京塔陵告上惠陽法庭。法院受理後,一審二審皆判唐京還錢。而1999年上海360人訴寧波塔陵案,被寧波法院受理,並且作出判定對方還錢,現在上二案的不少群眾已經拿到了退款……難道塔陵在中國其他地方就是經濟糾紛或者非法集資,而到了江蘇就成了“非法傳銷”?所以蘇州等地塔陵絕對不是什麼傳銷,也不是簡單的經濟糾紛案件,而就是很有背景的非法集資!江蘇省和蘇州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剝奪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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