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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小剛不留情面回擊 勸周刊所有記者辭職下崗

2004-10-22 10: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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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訊】(據中華網10月21日報道)昨天,馮小剛又火了。這兩天,「馮小剛罵記者事件」像滾雪球一樣不斷擴大,昨天被罵週刊發表聲明後,遭到數十位明星的聲討,更遭到馮導不留情面的回擊,他接受記者採訪時仍然難壓怒火:「我勸他們這個週刊所有的記者都辭職下崗,在這個地方工作,對他們的家人來說都是一種羞辱。」

  眾明星:支援馮小剛

  某週刊刊登了不止馮小剛一位名人的家庭住址,張鐵林等有著同等「遭遇」,聽到自己的家庭地址被登報後也非常憤怒。范冰冰、李亞鵬、孫悅、黃磊紛紛表示這是嚴重的侵害個人隱私的行為,並稱以後將拒絕這家媒體的採訪,並不排除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週刊回應:該說的都說了

  昨天該週刊上層領導王長田的電話都被媒體同行打爆了。「我們就是強調兩條,第一,我們『明星地圖』的專題報道並未刊登明星詳細的家庭住址。僅僅是標注了他們居住的樓盤。第二,我們不想再就此事和任何人糾纏,我們要說的在聲明裡都說了。被罵的記者會不會告馮小剛侮辱,將屬於記者的個人權利和行為。」

  專家:尊重雙方權利

  「馮小剛罵記者事件」可謂眾說紛紜,有的說媒體不該濫用權利,有的說小剛不該失態罵人,而核心是罵人和被罵雙方都涉及了權利被侵害的問題,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的法律專家。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國內知名的民法專家,他在接受記者採訪前先上網查看了相關的新聞:「這件事情確實很熱啊,而且馮小剛確實說了很多比較激動的話。所以這個問題應該分兩面來看,對於新聞記者,應該注意在採訪中保護他人的個人信息。該週刊把地址公開,儘管不是詳細地址,但構成了對採訪對象的侵權行為。特別是名人,他的相貌是大家都熟識的,把大概的住址告訴大家已經足夠給他造成不便。名人隱私權應該受到保護,而他人名譽權也應該受到尊重,我本人認為馮導演在公共場合說出的一些詞語也確實存在不妥之處。」
  
  律師:馮導勝算大  
  
  京城某律師事務所的文繼強律師聞聽此事後表示:「該週刊的侵權行為更加明顯,如果法庭上見,馮小剛只要能夠提供被侵害的證據,就有希望勝訴。而馮小剛個人行為是不是侮辱了該週刊記者和該週刊的名譽還需要做具體的分析。」
  
  (法制晚報 作者:趙 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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