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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沒見過爸爸 父死後債竟然要子償

2004-10-23 16:4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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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據中廣新聞何立心報導〕許多配偶在離婚後不相聞問,但這卻可能讓未成年子女,在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下,背負遺產債務。北縣社會局日前接到案例,剛上國中的志雄和媽媽相依為命,從兩歲父母離婚後,就沒見過爸爸,沒想到十年後父親突然過世,欠下的大筆債務卻要由兒子來還。幸好社會局協助,兩個月內拋棄繼承,沒有造成權益損失。

北縣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課課長〔徐綺櫻〕說,這種案件每年都會碰到,因此他們呼籲,希望離婚的配偶還是能保持一定程度聯絡,除了讓孩子得到雙方的親情,更重要的是碰到類似變故時,才有心理準備和時間因應。

社會局指出,以往的案例大多是遊民或獨居老人被查出有後代,因此他的債務或生活費要由孩子來負擔,但是當初被遺棄的孩子心中難以平衡,因此十分反彈。不過隨著離婚和棄養比率上升,類似問題會發生在更低的年齡層,像是未成年孩子要背負債務,因此唯有更正視這個問題,改變離異後的相處模式,才能減少對孩子的衝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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