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偉大創新者的驅動力量

實用的創新是美國獲得領先地位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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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豐喜編譯報導/實用的創新—從蒸氣機到搜尋引擎—是美國維持卓越地位的主要原因,而其他具有優秀天賦的國家卻因缺少這個特質而最終無法超前美國甚至導致失敗。創新不能以專利的多寡來衡量,也不僅僅是研究室中寂寞的研究帶來的最後一句「我發現了!」的喊叫所能比擬,創新是一種實用的發明。就如同多瑪愛迪生(Thomas Edison)告誡他的同事時所說的一樣:「我們必須想出一些東西,我們不能像那些德國的教授,花一輩子的時間去研究蜜蜂的絨毛」

哈洛德 伊凡(Harold Evans)10月6日在財富雜誌撰文詳細分析了這種美國式創新的種種實例。他舉例說,亞歷山大格雷漢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所創造的神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不是一個創新者,但是他發現了一種可以把聲波轉換成為上下起伏的電子訊號的方法,就在1876年5月10日的晚上的這個偉大的時刻,他的年輕助理多瑪華生(Thomas Watson)從電線的一另端聽到了貝爾的聲音:「華生先生,到我這裡來,我需要你」華生之後評論說,貝爾設計的電話,只能用來訓練美國人的聲音和肺活量,卻不能用來增加溝通的便利性。直到愛迪生(Edison)(與查理斯貝區勒(Charles Batchelor))發明了高效能的碳鈕麥克風後,電話就真正的能夠使用了,值得一提的是當時西方聯盟公司(Western Union)向利沙葛雷(Elisha Gray)(愛迪生與貝爾的對手)取得了專利合作權。接著希歐多爾維爾(Theodore Vail)將西方聯盟公司(Western Union)和貝爾電話公司(Bell Telephone Co.)合併成為美國電話與電報公司(American Telephone & Telegraph Co),維爾(Vail)預測到長距離通訊事業將具有很大的潛能,所以他克服了很多政治、技術以及官僚體系的障礙,最終維爾(Vail)成為電話的創新者(他也是某個研究機構的創立者,這個機構在1925年改名為貝爾實驗室(Bell Labs))

賈斯特卡爾森(Chester Carlson)就像貝爾(Bell)一樣,他致力於研究靜電,並且在他自己昆士市(Queens)的家中廚房的爐子上煮化學原料,研究如何把紙上的圖印轉到另一張紙上,但是當時沒有任何一個營利組織對他的研究感興趣,1944年,位於哥倫布市(Columbus)的貝德樂紀念學會(Battelle Memorial Institute)接手了這個研究。當時剛從父親手上接管了哈絡伊企業(Haloid Corp.)的威爾遜(Joseph C. Wilson),從事的是攝影產品製造業,他請他剛剛從海軍退役,從事公益律師工作的朋友林諾維茲(Sol M. Linowitz),去考察這項研究,林諾維茲(Sol M. Linowitz)後來說:「我們到了哥倫布市,卻看到了一塊被一條貓尾巴摩擦著的金屬」,自1947年到1960年,威爾遜先生(Joseph C. Wilson)投資了7千5百萬元在這個機器上,他的公司因此差一點倒閉,但是威爾遜(Wilson)最終成為靜電複印機的創新者。

沒有創新的發明只能算是一種娛樂。許多如愛迪生(Edison)一樣的發明家,不一定能發明一個六孔哨子﹐但他們能夠真正的把靈感實現於社會。我們現在使用的調頻收音機,應歸功於1939年發明家愛德溫阿姆斯壯(Edwin Armstrong)勇於獨自將產品推向市場的行為,當時美國無線電公司(RCA)的總裁大衛沙諾夫(David Sarnoff)因懼怕自己的調幅收音機的生產受到影響,從而阻擋了調頻收音機的發展。

所以我們定義創新者的特質:一個將靈感推廣到市場的決心。想要引進新的事物就必須有承擔風險的心理準備,同時還必須忍受別人的羞辱。在我發表的新書<<他們造了美國>>中,針對大部分人的經驗所做的調查發現,一個創新者最大的特質不取決於他的大腦皮層而是在於他的臉皮,一個臉皮不夠厚的創新者注定會招致失敗,因為任何一個主張改變的人必然會面臨一群人的反對。雷蒙得戴瑪地安(Raymond Damadian)被視為「亂叫的瘋子」,因為當初他認為核磁共振的影像可以應用在醫學的診斷上。希歐多爾猶大(Theodore Judah)被稱為「瘋狂的猶大」,因為他想要把鐵路蓋在高山的山脊上。奧瑪迪歐蓋安尼尼(Amadeo Giannini)被稱作「暴躁的外國佬」,因為他想推動分支銀行以便服務更多廣大的人群,後來他成立了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年輕的分子生物學家赫伯特伯爾(Herbert Boyer)成功的將基因做連接,但他因為做製造男性賀爾蒙的生意而受到學術界的咒罵,然而隨之而來的是綜合胰島素的發明以及基能鐵克公司〔Genentech〕的創立。

提出新的點子往往會觸動到大公司中的一些武斷的人,他們的想法往往是「只要東西沒有壞,就不需要去修理。」當這些新的點子成功時,那些官僚主義者從來不會想起他們自己當初的預測,可是當一些新的點子剛開始遭遇到挫折時—例如CNN以及亞瑪遜網路商店(Amazon.com)–他們就會認為這些人根本是妄想。因為往往一個新的點子只有在超出通常的極限之後才會有所用處,撒母耳因賽(Samuel Insull)打算把很高動力的引擎用於發電上,喬安屈比(Juan Trippe)也打算把很高動力的引擎用在飛機上,儘管他們的高標準要求是不可思議的,但若沒有他們的推動,數十年來工業化過程中不斷更加便宜的發電方式和可以負擔得起的飛往歐洲的泛美七四七飛機票就不會成為現實。

賽瑞斯麥可密克(Cyrus McCormick)寫到:「在商業界,不屈不撓的堅持總是在最後獲得成功」,儘管沒有完全的證據可以證明,然而堅持不懈似乎比創造力更重要,就拿油料和橡膠兩種原料的例子而言,也許大家不知道是誰先想到用鑽地的方式去取得石油,但是無庸置疑的是,當世界有名的投資者都放棄時,頑固的愛德溫德瑞克先生(Edwin Drake)卻於1859年發現了位於提多維爾(Titusville, Pa.)的富礦場。1838年,年輕不識字的納旦尼爾先生(Nathaniel Hayward)嘗試將橡膠原料提煉成可用的橡膠,儘管他的研究方向是正確的,可是卻在最後和其他人一樣放棄了。查理斯格德義爾先生(Charles Goodyear)採用了納旦尼爾的想法,並且將它實現,但他也因此負債累累,一生中都是進出監牢中度過,而且他還因為致力於硫化橡膠的研究而犧牲了他的家庭。

創新大多依靠別人的經驗並且重新組合,而較少依靠自己的發明,亨利福特(Henry Ford)說:「我沒有發明任何新的東西,我只是將其他人的發明組合成一部車,但那些人的發明卻是幾個世紀以來努力的心血結晶。」聽起來容易,可是這卻說明了一件事情,一個比創造力更重要的特質,那就是想像力,一種能看到事務之間關係的能力。路易斯塔班(Lewis Tappan)並不是成立第一家信用卡公司的人,但是他的想法卻被後人採用而創立了唐安布雷德史崔特公司(Dun & Bradstreet)。珍妮奈特曲(Jean Nidetch)使用在減肥中心的減肥餐也不是她自己發明的,她是借用了一種稱為互相扶持的技術,而此技術來源於一家專門幫助人戒酒的阿克哈利阿納瑪斯公司(Alcoholics Anonymous)。露絲漢德勒小姐(Ruth Handler)發明的笆比娃娃,靈感是來自於一個名叫莉莉的德國製的性玩具,她只是把原本不會動的玩偶改成可以加上不同服飾的靈活的模型,可以變化成不同的角色,而這個點子本身也是從一種圖片紙板的遊戲中偷來的。畢卡索先生(Picasso)說「好的藝術家用借的,偉大的藝術家用偷的」,也許這句話也是他從其它的地方聽來的吧。

創新者來自於各個階層,在美國成長茁壯,這要歸功於美國的靈活而又平等的社會特質。美國的經濟革命的主要的成員包括了卡車司機、肖像畫家、補鞋匠、哈佛大學(Harvard)的教授、船艙小弟、水果批發商、販毒者、美髮師、小販、廣告推銷員、製粉業者、奴隸的文盲女兒、60年代舊金山市(San Francisco)的反抗者、海灘的計程車司機、女裁縫師、鋼琴銷售員、電力公司的領班、二次大戰結束時在戰艦上無所事事的美國海軍、花花公子、無線電愛好者、公司職員等等。一個偉大的法國現實主義者的銘言中說到:「所有的龐大的財富背後都是犯罪」,但這句話並沒有如其他人想像中的正確,確實,創新者常常自願放棄家庭(如格德義爾(Goodyear)、愛迪生(Edison))或者背叛自己的伙伴(以撒辛耳(Isaac Singer)、山姆考特(Sam Colt),以及克里司波特漢庭敦(Collis Potter Huntington)是其中的典型例子),這些不是一件稀有的例子,但是令人驚訝的是歷史上有大量的創新者擁有另一種道德特質可做為補償,他們想要改善大家的生活,讓整個社會得到物質的享受以及各種只有少數人才能享受到的服務。蓋安尼尼〔Giannini〕的分支銀行使平民百姓也能夠受益,福特(Ford)創造了T型號車(Model T),喬治伊斯特曼(George Eastman)創造了照相術。年輕電腦高手蓋瑞凱爾多(Gary Kildall)和工程師肯奧森(Ken Olsen)使電腦更為普及了,這在以前往往只是少數人的特權。皮耳歐密亞爾(Pierre Omidyar)發明了伊貝網(eBay)以及民主的供需制度。雷蒙史密斯(Raymond Smith)把陰暗、煙霧瀰漫、擁擠的賭場轉變成為雷諾市(Reno)的公眾娛樂場所,也為拉斯維加斯(Las Vegas)的創立打下了基礎。

有些人認為以上所說的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他們認為這些大眾化的先驅僅僅只是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所以才將技術推廣給大眾,當然他們不可能為了得到貧困的生活而去貢獻,但是根據我對眾多創新者一生所做的研究,我認為賺錢並不是他們真正的目的,而是把自己當成上帝代言人,致力於社會服務,比如摩爾斯(Morse)、維爾 (Vail)、塔班(Tappan)、猶大(Judah)、 奧森(Olsen),以及瑪莎瑪提爾多哈伯(Martha Matilda Harper)(美容院的創造者)等。蓋安尼尼〔Giannini〕堅決鄙棄財富(他說「沒有人能夠擁有財富,是財富擁有了人」),做事務實的福特(Ford)堅持「如果凡事先想到錢而不是工作,那麼將會經常感到恐懼而且阻斷所有成功之路」

創新者,我稱他們為大眾化的先驅,他們想要利益他人的動機毫無疑問的也攙進了他們的虛榮心,因為他們希望受到別人的讚揚,獲得同事的認同—但是這點並沒有錯。而美國的創新力大多來源於美國文化中大眾化的本能,而較少來自於「強盜貴族」式的貪婪。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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