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民族衝突也是「黨性」背景所釀造

孫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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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若把河南中牟縣回漢衝突簡單地解釋為民族衝突,交通事故,那我們就上當了,這個事件的本身是硬性的,起因雖然目前還不甚清楚,但即使真清楚了,也只能做為審案追究責任的憑據,而不是理順矛盾的入口。

在一切硬性事件的腳底下都有一個軟背景—-是甚麼文化因子發酵出當下中國人用以行為的模式?

我想,這才是一切硬性事件的總成因。其實,榆林、萬州、漢源、中牟……所有事件的總原因都是一個—-共產黨黨性之使然。

當今中國,一切罪惡,一切意外災害,就沒有個不染共產黨黨性的。不可能在共產文化外解釋任何社會事件,包括天旱、地裂、沙塵瀑。本人決不是牽強附會,把民間的民族衝突硬往共產政治上扯—-共產黨當然要指責我唯恐天下不亂而挑撥事端啦。請看我的分析:

我當大兵時有三年多在《回民支隊》,回民士兵和咱一樣只會說漢話,他們原籍也都和漢區一樣受黨委黨支部管著的,我那時嘴上無毛,大家也都無毛,互相間看不出有甚麼不同,在看問題、處事上沒有觀念上的區別。回民士兵和漢民士兵一個樣:都響應黨支部的號召:學雷鋒,寫日記、做好人好事、監督別人、打小報告,這些行為在模式上都具有做假、攻擊、侵略的性質。所謂入團入黨名義上叫爭取進步,實質是一種變態追求功利。那個部隊的團長很年輕,沒有不吃的東西,回濟南去找媳婦,說在部隊一切還遵從回民習慣,部隊上有阿訇。結了婚,媳婦來了隊,一看做一團之長的丈夫整天吃豬肉,就哭起來了,這位團長也有辦法,拿著肉包子往老婆嘴裡強塞,後來連他老岳丈都百無禁忌了。

這事既使用騙,也使用攻擊。

無論是漢是回我們都處在同一只共產主義大鍋裡,這只大鍋含的毒是並不分漢人還是回人,是同一個觀念發酵了今天國人行為所依據的準則—-侵略性、攻擊性、欺騙性,本人幾天前一篇短文叫做《共產主義的本質—-霸佔性》就是為現時代的國民一般觀念做結的,它是當下國人發動行為依據的總方式。

不妨用萬州事件來求證:扁擔在前,那位被弄髒衣服的陰性同胞在後,不就是被扁擔頭戳上點污泥嗎?一洗不就結了?偏不!舉手就打,她一呼,男人把人家腿打斷,這是種甚麼行為呢?—-這叫攻擊、侵犯、霸佔。你看那撞死人的寶馬車主不也是這個模式,強姦黃靜的那青年、東北虎,河南騙,溫州商品全劣殘……—-為達目的而采的方式全是先發制人的—-攻擊。

二十世紀後期開始,不僅是共產黨,就是受欺凌的百姓在處理事情的一般方式也是依靠力量主動攻擊,或依靠智慧做假、欺詐,其實這都是侵略或霸佔。處理矛盾衝突靠力量,完成目的靠進攻,對於責任則靠逃避。這樣一個觀念是從哪裏來的呢?聽我告訴你:

它就是「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這個意志的發酵—-這個命令之本身就是典型的攻擊,因為全體國民在性質上無差異—-這就是法理,在這個法理裡成立不出共產黨來領導的正當性,它用力量把自己加給國民,這既是一個最普遍的侵略行為,又做為文化摸式輻射信號,規定觀念。

毛主席號召人民「要主動向階級敵人進攻」,並且還要狠,要像嚴霜一樣無情;對落水狗都要毫不留情地痛打。

甚麼叫主動呢?主動就是先發制人,就是不需要緣和故(理由),不用講原因,主動就是攻擊和侵犯。我們看王友琴先生的文革紀念館,看遇羅文先生的北京市文革初期亂殺人的調查,鄭義先生寫的廣西吃人調查……

這些事件只有在「主動進攻」這個法理下才能發生。它既發生了就又具有文化的動能—-我們常說的「倫理」就是文化的功能。日常生活裡咱們誰也沒故意地去「倫」甚麼理,甚至也不知道咱甚麼時侯腦子裡有了一個理,但大家卻不約而同的貫徹著一個理。其實就像咱們從娘肚子裡爬出來,自己根本感覺不到怎麼一天天長大的,怎麼從完全的無意識到有意識的。咱們倫理所據於的那個根據就是找們的生命本身,我們之能意識,是借後天輸入的中介(概念),別忘了是我們在藉助它,不是它來藉助我們,當然我們的生命就是實際之理的出處,發源,很自然所有理就都以其出處為根,我們的生命就是一切理的根,即使理解不了這層關係,行為上也決不會弄錯。就像水泉,總是往外冒而不是往裡吸。

行為從自己生命發生,又滿足生命。「你、我、他」三個代詞就完成了推己及人—-把倫理的根據在全類裡普適了,所以倫理是自然而然地形成了。

而「共產主義」之做為一種文化,它強調的是意志,規定了行為的方式,它所動搖的卻就是這個—-人之做為人的大倫,萬理之根。

當然,他們沒有要毀壞人之大倫的主觀故意,他們只是要達到目的,但為達到目必須發動行為,行為必須據於一個原則,從目標的形成,為實現目標而取的方法立場,就構成一個理性鏈,行為不再根據原有的大倫,而是根據利己意志。

這其實就另建了一種倫理。

須知:人指導行為的那些原則以及行為之本身,也都具有剌激力量,可以做為榜樣被感知被記憶,對人發生教化作用;並又反流回文化,成為它的因子,反轉過來規定人的觀念。只要看一看江澤民那些強詞奪理的胡說:「國際上,你有你的理,可我在中國就我有我的道」—-這樣他就摧垮了人類是同一物種,不分國際國內,當然地一個性質,一個標準這個根本公理。百姓們眼觀耳聞,從這裡學的是甚麼呢?一種共產主義倫理—-只要對我有利,只要我需要,我就不須經由公德公理標準的把握。刑法規定十八歲以下是幼女,誰與幼女發生性行為作強姦論處,可王寶森副市長就偏偏愛嫩草幼苗,他的行為又做為文化教育國民。

所以說侵略性、攻擊性就不只是共產黨的專權,而是它已侵蝕了我們民族的血脈,這一點,不論漢、滿、蒙、藏、回……誰都別笑話誰。九九年我獲釋回到社會,坐樹蔭下乘涼,看著從七、八歲到三十來歲的維族男孩成群的割行人的包,搶劫,我憤怒地上前制止,那些三十來歲的立刻亮出匕首。後來我去找公安一處那幫整天跟著我的警察,他們說的卻是:這種事你到區局去報案,我們只管政治,只管你老孫和老牟這樣的,偷摸搶掠管不著……所以我說:歸根結底還是個文化的性質問題,而非絕對的民族糾紛。

河南中牟縣狼城崗回漢衝突的悲劇仍然是共產文化毒化的後果,計程車撞死人可以看成意外事故(仍含有文化影響),怎麼來對待事故卻是一個品質問題:某官某警壓死人驅車逃匿;壓死人反巫死者;為逃避責任把人拖一公里……這都是對責任的逃避,是霸佔心態在責任上的表現。我們還讀不到這次衝突的詳細細節,有一點可以大概判定:逃避責任引發衝突。

死一個孩子已經夠慘了,再賠上這麼多大人,何苦來呢?須知:當人進入激動時是沒有機會估計後果的。

不同民族間不是個隔閡問題,而是由信仰、習慣帶來的一種勾通差距,可人是理性動物,是能用交流來找到共識的。問題就出在這裡:共產主義做為文化它所動搖的是人類所以為人類的命脈—-理性,人的活動無不出於理據於理,而做為制度,共產主義之本身也是一個理,是一個解也不通,走也不通的歪理。它成了制度,是做為國民的活動出於其,據於其的始點,它通過共產主義的教育—-也就是撒謊、欺騙的人性扭曲,又伴以更生動更活潑的實踐剌激—-環境中每日每時大量發生的欺、詐、拐、騙、盜、掄、貪、迫害……就在純粹理性和實踐理性的雙管齊下中掃蕩了人類自然而然所形成的那個大倫—-這年頭,誰還敢講理?—-在上邊講了:我剛要去管那割包的孩子,立馬兩把匕首逼到眼下。

不從理出發,當然從力出發,那就是用進攻、侵略、逃避、霸佔來做行為的出發之點。

難道讀者不認為河南牟中縣狼城的回漢衝突,與四川漢源的十萬人,萬州五萬人抗暴,蚌埠一萬老漢老太堵路遊行,榆林三萬八千人保地抗霸……北京上訪村……其實是同一本質的問題?都是自然人的存在與共產主義欺騙文化之間的衝突嗎?它們都是由霸佔文化引起的,只是霸佔是一個意志,當這意志應用到所關的對象身上時,對象的不同就表現出霸佔的各不同形態了罷了。

因此我的結論是:共產黨的國家機器進入失效過程,政權的意志已不能有效的發生影響,社會的事態不照政權指揮棒運行,十月份不僅超越了九月,而且是以刷新的姿態大踏步地向失控推進,大規模的反共風潮就有十次之多(僅講報告出來的),其規摸和質量都遠遠超過了八九時期,躍邦老去世時發生抗議的是在省會,北京,最初也不過以千人為限,且那是些省會城市和首都,是文明的中心地帶,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而今是在偏遠的、落後的、聯繫困難的縣城,小城市,卻一起步就上萬、幾萬、十萬人,一出手就是對著暴政的。據於此,我們的結論是:中國民主進程大事變的發生背景己經成熟,隨時可能進入高潮。

而中共的政權已經不是順通的,並不能得心應手,令行禁止,它指那打那,喚風雨來的局面已成歷史,它的徹底失效隨時可至。而四川漢源縣就是一個漢、彝、藏、回……十七個民族雜居的小縣,僅有三十四萬八,這次抗暴竟有十萬之眾,參加人數占29.4%,覆蓋所有少數民族,這證明各民族的人民間並無矛盾,中國所有危機的癥結都是共產文化,發生在河南中牟縣的悲劇也不是民族間的,而是人民與共產文化間的。

是人的真實性與共產文化的欺騙性、霸佔性之間的矛盾。

本文的意圖是敲個警鐘,在任何時侯都不要上共黨的當,盡力化解民族衝突,把握鬥爭矛頭,始終對準共產黨這個大方向。

十月份大事件後浪推前浪,要求民主陣營應有充分準備。迎接民主高潮,也要有勇撲國難的準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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