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中航油失手新加坡(下)

胡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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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我們在上周的評論中介紹了中航油投機石油期貨市場陷入巨額虧損,不得不向新加坡當局申請破產保護的來龍去脈,並且談到,國際的輿論普遍認為中航油失手新加坡實際上是中國國有公司治理結構不良在國際市場上的一個大暴露。此次中航油事件究竟反映了那些中國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問題呢?

首先,它表現出中國公司的經理人的責任和權力的嚴重不對稱。而且這種不對稱直接導致經理人的強烈投機動機。此次期貨時間的直接責任人是中航油總經理陳久霖。

據報道,陳久霖與中航油在兩年以前簽署了一項關於其報酬的協議。根據這項協議,陳的基礎年薪為六十萬新加坡元,同時如果公司年盈利一千二百元新幣以上,陳則可以按比例提成。結果,二零零二年中航油的淨利潤達到了五千七百九十三萬元新幣。陳久霖因此而獲得四百三十萬元新幣的分成收入。陳久霖當年的總收入折合人民幣達到了二千三百五十萬元。

問題是,中航油的利潤並不是由於陳久霖特殊的經營貢獻,而是由於其國內控股公司所給與的航空石油進口和銷售壟斷權所取得的。這種幾乎“無償”地授予經理人巨額收入的協議一定有著不單純的背景。與此同時,協議並沒有相應的風險條款。也就是說,如果盈利,個人能夠獲取巨額收益,如果虧損,則全部由企業買單。

在這種制度下,經理人們並不把精力放在努力改善經營管理上,而是想方設法通過投機來快速賺取利潤,並從中提成。正是這種權利和責任的嚴重不對稱導致的經理人的畸形投機動機將中航油帶上了不歸路。這種不對稱也是國內資本市場投機之風盛行的一個重要原因。

其次,中航油的期貨失手,實際上是中國國有公司想方設法規避有關期貨的規章制度的結果。早在二零零一年,中國証監會便會同原國家經貿委、外匯管理局等發布了《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當年,証監會還發布了《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指導意見》;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

這些文件明文規定,所有獲得境外期貨業務資格的企業只能從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進行投機交易。並且應當建立嚴格有效的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要明確規定境外期貨交易的決策人員、交易指令執行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或風險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不得交叉或越權行使這些職責。文件還要求通過授權制度、套期保值計劃、業務流程、風險管理制度、報告制度、合規檢查制度等多個方面對風險進行防范,並且對交易的品種、持倉量、持有頭寸的時間等作了明確的限定。

作為國有企業的中航油集團本應該嚴格遵守上述規定。但是,它卻通過在新加坡設立一家由自己絕對控股的上市公司來回避了所有上述規定。這家上市公司,不僅回避了所有國家關於境外期貨交易的有關規定,也沒有執行中航油公司的一些內部的規章制度。根據中航油內部規定,損失二十萬美元以上的交易要提交給公司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評估;而累計損失超過三十五萬美元的交易必須得到總裁的同意才能繼續;任何將導致五十萬美元以上損失的交易將自動平倉。中航油共有十位交易員,也就是說,只要按照規則行事,本來損失的上限是五百萬美元。但是,中航油最終的損失卻高達五億五千萬美元。

中國公司走向國際資本市場,除了融資之外,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本來是一個重要目的。許多人認為,為了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公司就必須實行國際標準的會計、審計等財務制度。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和其他機構也會相應地規范化。此次中航油事件說明,事情遠不如想象的那末簡單。

兩個月以前,新加坡証券投資者協會曾向中航油頒發了“最具透明度企業”獎。現在看來,那顯然是中航油將國有控股企業在中國市場做假賬的那一套絕活搬到了國際市場的結果。

數周前,中航油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時,其在中國的母公司急忙配售百分之十五的股票,雖然未能挽回中航油爆倉的命運,但是也向世人顯示了在國際資本市場上中國國有企業的身影。通過中航油期貨爆倉事件,人們或許能夠得出這個一個結論:任何上市公司,只要它仍然為中國的國有企業控股,就不可避免地染上中國國有企業的痼疾。這是因為其控股的國有企業必然會運用國有企業的那一套做法來對其施加影響。這一點,在國內市場是如此,在國際市場也是如此。

(自由亞洲電台12月10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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