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莊路燈電死人 家屬告公所

人氣: 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辛悅弘╱新莊報導〕新莊市中誠街遭漏電路燈電擊死亡的徐婦家屬,向新莊市公所及台電公司共要求近二千萬元高額國賠金,但是根據國賠法的規定,台電公司並不適用國賠法,因此新莊市公所與其家屬協議賠償事宜並沒有結果,徐家已向法院提出告訴。

新莊市公所表示,徐家尋求國賠近二千萬元,主要的目的是要彰顯台電賣電,卻未對消費者提供應有的保護措施,由於台電不是國賠法的訴求對象,兩個月前被害人家屬在新莊市公所協商國賠時破裂,轉而向法院控告台電和新莊市公所,希望爭取更高的賠償金額,全案將交由法院來裁定。

新莊市公所說,根據國賠法規定,鄉鎮市公所支付國賠上限是三百萬元,超過三百萬元必須要報縣府審核,至於三百萬元至五百萬元間,則是政府國賠的極限,且要層層報到內政部審核,不僅過程費時,加上金額也不見得讓受害者滿意,且台電不適用國賠法,所以受害者家屬改採法律訴訟途徑解決,比較有利。

〔自由時報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台電表示,路燈歸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應該要定期維修,台電只負責供電;台電呼籲,民眾如果看到路燈底座毀損或是電線外露,最好不要觸摸以免發生危險,並儘速通知鄉鎮市公所前來維修。

前陣子發生路燈電死人事件,引起民眾恐慌,台電指出,路燈屬於各地方政府的公有財產,鄉鎮市公所要負責維修,台電只負責供電,「不能電死人就叫我們負責」。

台電並表示,維修路燈並不需要很專門的技術,所以地方政府有能力可以自行維修。台電表示,上次之所以會發生民眾觸電意外,主要是因為路燈底座的接收器暴露出來才會漏電。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