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二十五美分硬幣,背面通常只印一隻老鷹。
但1999年,美國開始發行「五十州紀念幣」系列,每個州各設計一枚,把本州最重要的歷史標誌印在硬幣背面。特拉華州選擇的圖案,是一個人騎在馬背上,迎風疾馳。
那個騎馬的人就是凱撒‧羅德尼(Caesar Rodney)。
他的故事,在美國歷史課本裡從來沒有太多篇幅——比起華盛頓、傑佛遜、漢彌爾頓,他的名字顯得陌生。但如果你把時間撥回1776年7月2日那個清晨,當他渾身濕透、泥濘滿身、靴子和馬刺上的泥土還沒來得及擦去,踉蹌走進費城獨立廳(Independence Hall)的那個瞬間——你也許會明白,那一刻,他一個人的出現,讓美國的誕生,從「可能」變成了「確定」。
一、
凱撒‧羅德尼,1728年10月7日生於特拉華州多佛(Dover)附近的一座農莊。他的家族是地方上歷史悠久的仕紳階層,祖先隨威廉‧潘恩(William Penn)移民北美,在特拉華的肯特郡(Kent County)落地生根。
羅德尼十七歲喪父,從此開始獨自打理家業,同時投身公務。他的仕途,沒有什麼戲劇性的躍升,只是一個職位接著一個職位,一份責任壓著另一份責任——肯特郡治安官、巡迴法庭法官、民兵軍官、殖民地議會議員、特拉華最高法院法官。沒有一個殖民地,有另一個人像他這樣,獨自擔起了如此之多的公職。
約翰‧亞當斯在1774年的日記裡,留下了對他外貌的一段描述:「凱撒‧羅德尼是世界上長相最奇特的人之一;他高挑、消瘦,瘦得像一根葦草,面色蒼白;他的臉不比一個大蘋果更寬,然而那張臉上,卻透著聰明、火氣、精神、機智與幽默。」
那張「不比大蘋果更寬」的臉,從1774年前後開始,長出了一個越來越大的腫瘤。醫生確診是面部癌症——那個年代,這幾乎是一個沒有解法的判決。手術割了又長,疼痛從未真正消退。他漸漸習慣用一條綠色的絲巾,遮住半張臉,出席各種公開場合。
然而他沒有停下來。公職繼續,責任繼續,議會繼續。
二、
1776年7月,費城,緊張得幾乎令人窒息。
大陸會議正在就一份文件進行歷史性的表決——弗吉尼亞代表理查‧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的獨立提案,措辭簡單而石破天驚:「這些聯合殖民地,是,並且依法應當是,自由而獨立的州。」
大陸會議採取「一州一票制」,而當時的多數領袖相信,如果不能做到接近全票通過,分裂的聲音將會給英國提供巨大的外交籌碼,讓這場革命從一開始就失去正當性。
7月1日,表決開始。九個殖民地投票贊成,賓夕法尼亞和南卡羅來納反對,紐約棄權。特拉華,陷入僵局。
特拉華派出了三名代表出席大陸會議。托馬斯‧麥基恩(Thomas McKean)支持獨立,喬治‧里德(George Read)反對獨立,第三位代表——凱撒‧羅德尼——根本不在費城。他在多佛處理民兵事務和保皇派滋事問題,沒能趕上這場表決。
麥基恩意識到,如果羅德尼不到,特拉華的票就是一比一,等同於棄權,而全票通過的目標就會落空。
他立刻派出一名信使,連夜趕往多佛。
三、
7月1日深夜,羅德尼在農莊裡收到了那封緊急信件。
窗外,暴風雨已經開始。閃電劈過特拉華的夜空,雷聲滾滾,雨水打在屋頂上。
他知道多佛到費城的距離——將近八十英里(約一百三十公里),平時走下來需要兩天。他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癌症折磨了他好幾年,那天他同時還在發燒。他也知道路況——暴風雨中,泥濘的殖民地土路,幾乎不是一個生病的中年人應該在深夜策馬狂奔的地方。
但他沒有猶豫多久,就踏上馬鐙,出發了。
那個夜晚,他換了幾匹馬,部分路程似乎也改乘了馬車。但無論如何,他在黑暗、泥濘、雷電與高燒之中,整整趕了一夜的路。他臉上那條遮住腫瘤的綠色絲巾,在顛簸中不知道被雨水打濕了多少次。
後來的史料沒有留下他這一夜的心理獨白,沒有記錄他是否害怕,是否動搖,是否在某個泥濘的路段上停下來,問自己這一切是否值得。
但他沒有掉頭。他繼續向北,向費城,向那個等待著他的表決。

四、
7月2日清晨,費城獨立廳。表決即將開始。
大門被推開,羅德尼走了進來。他渾身濕透,泥濘從衣服滴到地板上。靴子和馬刺上,還帶著特拉華鄉間土路的泥土,來不及擦去。他面色蒼白,極度疲憊。
所有人都回頭。看著這個渾身泥水的人。沒有人想到,他真的來了。
他走到了他該站的位置,然後張口說出了那句話:「特拉華投票,贊成獨立。」(Delaware votes for independence.)
會場裡,據說有短暫的靜默,然後是鬆了一口氣的低語。特拉華的票,一下從僵局變成了贊成。此後賓夕法尼亞的幾位猶豫不決的代表也轉向支持,南卡羅來納跟進。7月2日,十二個殖民地投票通過了獨立提案(紐約仍在棄權,但隨後也加入)。
兩天後,1776年7月4日,《獨立宣言》正式向全世界公布。
那一票,那個靴子上帶著泥的中年病人,幫助把一張破碎的選票,拼成了一個新生國家最關鍵的那一塊。
五、
羅德尼的故事,有一個跨越兩百多年的奇特後記。
特拉華州的威明頓市(Wilmington)中心廣場,豎立著一座羅德尼的騎馬銅像,已經矗立了將近一個世紀。2020年,黑命貴(Black Lives Matter)運動席捲全美,抗議者拆除了各地南方邦聯將領的雕像,威明頓市也趁勢將羅德尼的雕像移除——因為他曾是奴隸主,農莊裡有將近兩百名奴隸。

羅德尼的確是奴隸主,這是無可迴避的事實。
但這個事實,和另一個事實並列在一起,顯得格外複雜:1776年,羅德尼在擔任特拉華議會議長時,曾提出一項禁止向特拉華輸入新奴隸的法案——一個奴隸主,卻試圖限制奴隸貿易的擴張。他去世前,在遺囑裡安排了名下奴隸的逐步釋放。
他不是一個沒有矛盾的人。建國時代,幾乎沒有人是。
2025年,為慶祝美國建國兩百五十周年,川普(特朗普)政府在華盛頓特區重新豎立了包括羅德尼在內的六座建國者雕像。同一個人,同一座雕像,在不同的時代,命運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詮釋。
這大概是所有歷史人物,最終都難逃的命運。
尾聲
1999年,特拉華的二十五美分硬幣,把那個騎馬的剪影,送進了全美國每一個人的口袋。
數以億計的美國人,把這枚硬幣握在手裡,放進口袋,投入販賣機,大多數卻從未想過,那個疾馳的身影背後,是一個在黑夜的暴風雨裡,臉上裹著一條綠色絲巾,帶著高燒,頂著癌症,硬生生趕了八十英里的中年人。
他不是最有文采的建國者,不是最有思想的哲學家,也不是最英勇的將軍。他只是在那個最需要有人出現的夜晚,出現了。
如果沒有那一夜,如果那個信使沒能及時到達,如果羅德尼當晚決定躺下休息,等待天亮——歷史上關於《獨立宣言》的段落,也許會多一句令人不安的注腳:「特拉華,投票結果:一贊一反,決裂。」
但他出現了。靴子上帶著泥,臉上裹著絲巾,渾身都是雨水。
他說:「贊成獨立。」
這就夠了。
〈自由的締造者〉系列將陸續推出,下一篇:阿塔克斯:一個黑人成了美國獨立最著名的殉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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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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