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116):入美後同綠卡者結婚不能國際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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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一百一十六﹕我是于2003年6月持B-2簽證從中國大陸來美的。(因我于2002年持B-2簽證來過美國一次,而去年國內中信銀行和上海臨時館有一項免面談服務,條件是此次申請的簽證和上一次完全一樣。于是我們就對領事館隱瞞了我和先生其實已于我第一次訪美期間在美國注冊結婚的事實而成功地又得到了一次B-2簽證),但沒有想到從此也埋下了禍根。

現在我正在申請綠卡,想早日回國探家(國內的老母身体很差),而因先生是一個持美國綠卡已經15年的日本人,所以等待似乎遙遙無期,而國內的親人也因為我的簽證 1﹕是旅游簽證;2﹕簽證已經過期超過一年,而無法獲得簽證來美看望我們和我們已于去年12月份在美國誕生的孩子。我們現在每天痛苦不堪,一听到母親身体欠佳的消息便心如刀割,眼看著孩子都快滿周歲了,卻至今不能与外婆見面。請問,像我這樣的情況要怎樣才能盡快拿到綠卡,大概要什么時候才能拿到呢?

我先生已經申請了公民,現在公民面談已經通過,但是波特蘭移民局需要他補一份出生證明,他也已經寄去,正在等待最后答复,我們該怎么辦?我們住在密蘇裡州,是不是會更慢呢?

解答﹕ 也許你已經意識到在美國失去身份6個月以後不能回中國﹐否則3年不許入美。所以你現在無論如何不能離開美國。而且你先生成為公民後﹐你可以申請I-485 調整身份了﹐但仍然不能申請回美紙。

你唯一的辦法就是敦促當地移民局儘快處理N-400。有時往往由於補交一份簡單的文件﹐也要造成幾個月﹐甚至一年以上的拖延。如果超過3個月﹐仍然沒有N-400 批准的消息﹐你可以到當地國會議員辦公室去要求他們為你催移民局。

如果N-400 面試時能先生有律師代理﹐可能就不會出現未帶出生證的現象。由於移民局工作的紊亂﹐可能過去交過的文件﹐比如出生證﹐(在辦綠卡時都要交的)﹐在檔案中不翼而飛了。所以在N-400 面試時要帶上所有重要的個人及移民文件﹐以避免面試後要補交文件而造成拖延。結婚綠卡面試也是如此。

所以﹐你應該僱用一個律師﹐將I-130/I-485 準備好﹐當你先生宣誓入籍後﹐可以立即將申請報上。由於各地移民局處理申請的辦法不一樣﹐你最好再交一份I-130﹐並單寫一張$185的支票﹐還附上以前I-130申請的收據。這樣﹐如果移民局不再收I-130的費﹐他們會將單寫的支票退給你﹐而不至于由於支票數目不符而將整個申請退回。

另外﹐在面試時帶上申請豁免的表和申請費。移民局很可能因第二次申請簽証在申請表上未說實話而拒絕I-485。你也可以考慮直接申請豁免而不等到面試那一天。有時豁免的申請的處理要由當地移民局主管審理﹐故又會造成拖延。

還有﹐家庭緊急情況都是要求加速處理案子的理由﹐所以﹐你可以讓中國的醫生寫關於你媽媽生病的證明﹐也許能使I-485提前面試。

你除了保證每一步都不至于再出現你先生面試未帶出生證導致拖延的事以外﹐沒有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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