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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 鑑定捨官版 三審打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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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一位知名的L姓中醫師被控醫死病患林德,一、二審都判他無罪,但全案上訴後出現變化,三審發覺本案出現兩份鑑定意見,一是政府醫事委員會所做不利被告的鑑定,一是由民間中醫師所做有利被告的鑑定,但審方卻「捨前、採後」,三審合議庭指摘原審此舉難以令人信服,故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是辦理醫療糾紛鑑定的法定機關,鑑定作業較其他機關任由一人所做的鑑定意見慎重得多,但原審以一所學院附設醫院中醫主任的鑑定意見,做出有利被告的判斷,不僅「難昭折服,也有調查未盡的違誤」。

被告L醫師否認有醫療過失,表示林德離開他的診所五天後,自行到其他醫院急診,最後死於大腸桿菌感染,而大腸桿菌來勢洶洶,常在感染後四十八小時死亡,但病患原本罹患象皮症到診所治療時,並沒有大腸桿菌感染的病徵。

被告並質疑衛生署醫事委員會對中醫外行,故意曲解他治療林德的病歷紀錄,所以更審後,法院已要求醫事委員會重新對本案鑑定。

這起發生在十一年前的醫療糾紛案,檢方當初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指出,八十二年間林德赴L醫師的中醫診所就醫,初診認為林某罹患「疑似陳舊性肝血吸蟲感染後遺象皮症」,給予中藥處方。

林德後來陸續回診,病情未改善,反而出現浮腫,同年10月23日第四度回診時,已惡化為很嚴重的水腫,但被告未認知病況危急、建議轉診,仍開立藥方,以致五天後林德改赴一家市立醫院急診時,被發現心臟擴大和慢性衰竭,且檢驗出大腸桿菌感染,經急救延至翌日死亡。

衛生署醫事委員會的鑑定意見為,病患原有慢性心臟擴大、心衰竭,因敗血症(大腸桿菌菌血症 )加速腎功能惡化…,依被告診所的醫療紀錄,顯然對敗血症認知相當有限;病患回診已出現水腫,應再追蹤腎功能檢驗或建議轉診,故認為被告的醫療過程顯有疏失。

另一份由某中醫主任所做的鑑定為,中醫用藥是以病型為主,經鑑定人專業判斷,認被告治療過程符合中醫治療上的方法,應無錯誤。

當初的無罪判決書指出,被告診療林德時,病患並未出現大腸桿菌感染或敗血症等臨床病徵,無從查知來投藥或建議轉診,遂不能認定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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