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5日訊】去年9月,湖南邵陽市新甯縣高三女學生莫玉萍離奇死亡,案發後,少女屍體被強行火化,由於相關當事人的欲蓋彌彰,以及政府、公安和醫院等相關部門懾於犯罪嫌疑人的家屬的權勢,對事態的冷漠與敷衍,當地政府甚至發布了”不準上網、不準上訪、不準議論、不準發傳 單”的”四不準”的公開文件,引起了當地民情激憤。昨天(2月13日)瀟湘晨報披露了案件一些進展,
據瀟湘晨報13日報導,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莫玉萍離奇死亡,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近日對媒體表示:莫玉萍系具體死因閉合性重度顱腦損傷;受傷後又慘遭強暴。
屍檢鑒定:閉合性重度顱腦損傷致死
經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邵陽市公安局、北塔公安分局、大祥區檢察院4個單位5名法醫共同對莫進行屍 檢,體表發現莫頭枕部外粗隆上方偏右有6.5×5厘米表皮挫擦傷,皮下出血,中心較白,表皮擦傷呈散在細線條狀,方向由上往下,右肘背側有1×0.5厘米 皮膚擦傷呈散在細線條狀,方向由上往下,右肘背側有1.7×0.5厘米皮膚擦傷伴6×5厘米青紫塊;右外踝上方有4×1.5厘米皮下瘀血;解剖見枕外粗隆 挫擦傷處頭皮下廣泛性瘀血,中心處頭皮組織挫碎,枕骨網球一類縱行骨折,骨折線長11厘米。鑒定結論:莫玉萍系閉合性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其中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石獅日報曾報道,9月26日,屍體運到邵陽市殯儀館,由邵陽市的法醫進行了屍檢。9月28日案件也正式移交至邵陽市公安局刑偵支 隊。屍體在邵陽屍檢完成後,有關部門考慮到該檢的已經檢了,死者的腦髓、陰部等部位也已取樣,於是通知家屬,在10月11日晚將對莫玉萍的屍體進行火化。然而死者家屬對新寧縣法醫的屍檢不滿意。
案情陳述
據公安廳負責人公布的資料,去年9月21日,莫和女同學羅某因挨批評下午第五節課後離校,當晚睡在一女同學租房內。次日中午12時許,莫、羅二人到“不見 不散”網吧上網,碰到網友陳某。陳介紹二人認識了張捷。隨後,4人乘坐張駕駛的湘E81038五十鈴汽車到該縣金石鎮水頭新思路娛樂場等地玩到天黑,並一 同在“經盛飯店”吃飯,一共喝掉12瓶啤酒,莫、羅各喝了一瓶半,晚8時由張駕車4人同時離開飯店,行至良山大道時,張停車小便,並喊陳下車給了陳10元 錢,示意陳將羅帶走,以便讓他和莫獨處。8時20分,張將車開到農民路停下,陳將羅帶走,羅走時還喊了莫幾聲,但莫沒有反應。
張將車開至供 銷大廈門口時,莫因嘔吐下車後坐到了車的後排。8時40分,該車行至白公渡大橋至水頭方向三分之一路段時,莫從車右後門掉下。張停車去扶莫時當地居民陳志 剛與張一起將莫扶上該車副駕駛座位。目睹了這一切包括陳志剛在內有6人。爾後,張將車開到金水旅社,花了10元房費要老板李某在三樓開了一間房,他和李老板之子蔣某將莫扶到房間床上。
蔣離開後,張對莫進行了奸污,此後發現莫鼻孔出血並嘔吐,後腦腫大,張即背著莫下樓,並對李老板說:“她傷得蠻重,我送她去醫院。”當晚9時40分許,張開車將莫送到該縣人民醫院治療,次日上午9時許,莫出現昏迷;24日下午6時30分,莫因搶救無效死亡。
另外,在莫的內短褲上檢出人精斑,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DNA檢驗表明張所留。目前,張因涉嫌強奸被逮捕,張對利用莫酒醉摔傷後不能抗拒的情況下與之發生性行供認不諱。
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