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金融犯罪財產移轉 金融機構得聲請撤銷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鈺婷╱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司法聯席委員會昨審查銀行法等「金融七法」修正草案,為避免重大金融犯罪行為人不當的財產移轉,財政部提案修法,規範在一定條件下的財產移轉行為得聲請「撤銷」,然多位朝野財經立委則認為,讓金融機構可操作「財產移轉行為撤銷」,風險太大,修法應審慎。

 立法院上會期通過「金融七法」修正案,提高金融犯罪的刑責,並增訂自首自白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的規定,財政部延續上次修法精神,進一步強化金融犯罪的防範,參考民法有關詐害債權的規定,擴大不法取得財產的保全,增訂金融機構對於金融犯罪行為人所從事的財產有償或無償移轉行為「得撤銷」的規定;且為使金融犯罪案件審理符合法律正義與社會公平,增訂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的規定。

 有關金融機構得聲請財產移轉撤銷的問題,民進黨立委邱太三表示,包括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等人所牽涉的金融弊案,皆因財產已事先移轉,因此司法單位難以凍結,金融七法相關修正有其必要性;不過,在相關條件不明確的狀況下,讓金融機構可操作「聲請法院撤銷財產移轉」的風險很大,若無明確範圍,最後確認為公司的正常資金運用,屆時的損害賠償負擔不小。親民黨財委會召委殷乃平也認為,財政部應將移轉財產行為與金融犯罪的相關連結定義清楚,否則很容易引起紛爭。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