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致胡錦濤關於全面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呼籲書

原題:致國家主席胡錦濤關於公開倡議全面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呼籲書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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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

尊敬的胡錦濤主席:

我向您提出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六千余言建議書,並向全社會公開呼籲。本文的出發點是基於《憲法》保障公民有言論表達自由與研究自由權利,如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第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它文化活動的自由”,特請您給予關注。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自己:我是來自安徽北部農村的青年,出生在六十年代末(“文革”中期),自幼接受由中國共產黨提供的以愛國主義為主題的教育內容,完成了十多年的基本教育,對愛國和政治等主題有著濃厚的興趣和研究方向,我至今還清楚地記得自己7歲初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學會的第一篇課文就是一句話:“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當時我並不知道什□是階級鬥爭,什□是政治,我只知道我祖父在村裡被劃成“地主”成分,而我也就成為班上“地主家庭”出身的學生。當時的中小學學生,每次到學校報名都被要求寫上自己的成分,我的成分就是“地主”。無形中,這個“地主”成分就印在我幼小的心靈上,我無比渴望能夠融入一個光明的、革命的、光榮的環境,而事實上我是無法做到的,而且等我成長到自己可以獨立思考、獨立判斷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以前的政治情懷是極其幼稚的,同時革命和階級鬥爭也是殘酷的,出人意料的。今天我認為,一個成年人,一個愛國者,一個憂國憂民者,對於政治的關注和建設國家的需要,思考國家的命運,應著眼於尋找前瞻性的,理性、建設性的和非暴力的創新之路,穩妥之路,秩序之路,並為之付諸努力,奉獻出自己有限的才能。

我清楚地認識到,當今中國最大的問題是擺脫貧困與逐步建立公民社會,而不是中國到底選擇走什□主義性質的道路才是偉大的,正確的。比如姓社姓資問題,事實證明,早已成為無須爭論的問題。歷史上,惟有貧困和天災人禍對中國人民的奴役,可謂罄竹難書,誰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在封建時代誰就是偉大的君主,在共和時代誰就是偉大的政治家,可以流芳千古,被世世代代所敬重和全人類所景仰。中國能夠走向富強,成為經濟發達國家,中華民族便能夠早日屹立在世界發達國家之林,包括台灣在內的很多歷史遺留問題也就隨之迎刃而解了。所以說,對於當下中國各地經濟發展還不平衡、官員貪污腐化問題日趨嚴重、政治和經濟體制種種問題還相當複雜的情況下,解決貧困問題、建立公民社會應該是執政黨領導下的各級政府的頭等當務之急。沒有公民家家戶戶的富強,各項公民權利的保障,徹底實現城鄉無差距,也就沒有整個中國的富強。解決貧窮與落後問題,建立公民社會,都是與政治體制改革分不開的。我個人通過所見所想所得認為中國應該走這樣幾個政治體制改革的步驟:一、全面推進以憲治國,建立以公民權利和公民利益至上的公民社會。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高於執政黨的方針政策和施政方向,憲法不僅對政府的權力做了保障和限制,還對公民的權利做了保障和限制。全面推進以憲治國對我們這個有著幾千年封建歷史和專制傳統勢力的國家來說是最大的政治體制改革,憲法允許的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憲法禁止的也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憲法如果成為一紙空文,中華民族早日走向富強也是無法期待的。

以憲治國,建立公民社會,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同時,還必須全面推進對執政黨的監督體制建設。建議由執政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八個民主黨派聯合召開全國會議,通過公開表決和選舉的形式組織成立一個國家憲法委員會,監督與實施以憲治國,以及監督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國家憲法委員會應是國家授權的憲法解釋的最高機構,可以裁定任何違憲案件的最終結果,並形成解釋憲法的具有判例性質的司法解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第一屆國家憲法委員會可以由執政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八個民主黨派聯合投票表決通過,任期十年,委員不宜太多,執政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八個民主黨派均有名額,公開選舉產生;全國憲法委員會可以建議全國人大召開專門會議對決定國家命運的政治、軍事、外交和國防問題進行研究,形成政治性的決議,通過公開投票表決,多數贊同應予通過;可以組成憲法法庭,對具體違憲案件作出支持或反對意見,成為終審判決(或第三審)。若憲法委員會不能履行法律和最高權力機構決議所賦予的職責,執政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八個民主黨派可以召開專門會議宣布解散並改選。

二、全面制定執政黨參政黨監督制度,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一步。由於歷史原因,目前的執政黨是惟一的執政黨,1949年以前成立的八個民主黨派,都是共產黨領導的參政黨,卻在縣、鄉鎮、村沒有自己的基層組織機構。我建議,在執政黨內、政協和八個民主黨派中央等國家機構內可以形成相互監督的兩個平等的具有政治性質的組織機構,一個組織機構是由執政黨中央執政,決定政府機構的組成;另一個組織機構是由全國政協委員會、八個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各級政協委員會中的一部分執政黨黨員參與組成中央監督聯盟,對執政黨領導的政府和各政黨、參政黨實施獨立、平等、有效的監督,執政黨同時也可以對監督聯盟實施獨立、平等、有效的監督,兩方面若出現通過法律和政治不能解決的問題時,可以通過全國人大或全國憲法委員會進行仲裁,最後裁定結果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政治體制改革進入一定的成熟階段後,執政黨中央和監督聯盟可以向全國憲法委員會提出關於共同執政和輪流執政的憲法修改建議案,最終交由全國人大通過。執政黨中央和中央監督聯盟都可以依法在全民中公開、公正地發展成員,可以在全國人大公開徵集表決票數,壯大各自的群眾基礎。

三、全面推動民塑報和辦出版社,保障公民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等憲法權利。出版業進入市場經濟領域,這是保證公民憲法權利的關鍵一條,也是政治體制改革最基本的一步。民塑報和辦出版社是行使公民的憲法權利,是一個現代化民主國家發展、建立公民社會必備的重要條件之一,任何組織任何人是不能阻止和改變的。全國憲法委員會可以委託憲法與法律專家起草新聞出版法草案,依據憲法明確公民的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權利,最後由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實施。新聞出版法立法的關鍵要點是:公民、政黨、私營企業、外國機構和外國公民等都可以自由登記辦報辦出版社(外資可適當限制准許時間,至少比中資晚若干年),新聞機構和出版機構實行登記註冊制,有法律保障下的自負其責的言論表達自由和出版自由,禁止以言治罪,確定言論煽動和謠言危害社會和危害國家等罪名的標準應以實際造成了危害的事實後果為準,未造成事實後果的危險言論不應追究。

四、全面推行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私有產權制度,保障公民社會的形成,完善社會福利制度,國家保障城鄉無依無靠的孤寡老人、無監護人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者的基本生活。保護私有產權,神聖不可侵犯。全面取消農村與城市人口的二元戶籍制度,依據憲法修改土地法,在農村實行合法取得的土地私有制。對於欠發達地區低收入農民實行穩定的保護措施,私有土地可以出租,但十年內不得出售,避免產生新的失地農民和無產者。私有產權制度保護合法取得的住房等私有財產,私有財產可以繼承,可以轉讓和出售。在城市實行住房和合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私有制,可以繼承,可以轉讓和出售。依據憲法修改戶籍制度,享有合法國民待遇的公民可以在中國任何地方合法居住,可以用合法收入購置土地和住房等私有財產,公民具有天賦平等的居住權、受教育權、選舉權等政治權利、私有財產權利,受憲法和法律保護,任何立法都不能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規都應由全國憲法委員會或立法機構宣布廢止和修改,任何公民可以以公益訴訟的形式請求法院或全國憲法委員會支持對違憲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規進行廢止或修改。

五、司法獨立,完善司法秩序,保障依法治國,以憲治國。建議可由最高檢察院和司法部組建全國司法部,獨立行使司法調查、檢查、監督、公訴權。全國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受全國人大和監督聯盟監督,並受全國憲法委員會的監督,民眾的監督,輿論的監督。司法獨立,是指獨立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司法權。憲法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個國家,如果不堅定地全面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就無法實現富國強民的那一天。一個市場經濟體制國家,經濟體制其實就是政治體制,兩者是相互連成一體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如私有產權保護制度,企業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制度等,簡單講就是完善私有制,屬於政治體制改革範圍。全面落實私有制,必須有一整套制度性的法律作為保障,如公民憲法權利的保障,公民私有產權的保障,對行政部門權利的限制,司法獨立,允許群眾自發興辦輿論等等。只有全面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有可能最大化地深入經濟體制改革,全面進入市場經濟高速建設階段。

中國的發展,歷朝歷代,都離不開政局和社會的穩定,不穩定的政局和社會都會對廣大民眾和國家政體和經濟實力構成最大的傷害,民眾還將陷入生靈塗炭,民不聊生,流離失所的悲慘境地。穩定固然重要,但不是高於一切。對於眼下的中國,高於一切的就是早日全面擺脫貧困,早日進入現代化,建立長期穩定的公民社會,發展成為繁榮富強的經濟、文化、科技等全面發達的國家。早在毛澤東時代,社會主義新中國就提倡奮發圖強,走向繁榮昌盛;現在,執政黨和中央政府同樣號召奮發圖強,走向繁榮昌盛。50多年來,執政黨和歷屆中央政府的目標都是一致的,但為什□自1949年以來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都發展起來了,和平時代的中國卻沒有實現全面富強,沒有積累更多的財富呢?關鍵是以前中國的政治運動太多,經濟制度破壞太多,折騰老百姓太多,耗費國家的資源太多,沒能長期不變地形成一個真正執政為民、立黨為公的有效運行的得到憲法保障的政治體制。50多年來,中國並不缺少政治權威,也不缺少指導思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理論,都是前後50多年來的指導思想,但卻沒有徹底解決擺脫貧困問題和全面持久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程。

中國人口大多,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也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中國農村有近3000萬貧困人口,城市也有2000來萬低收入人口,除此之外,還有大量的殘疾人、無依無靠的孤寡老年人、失學少年、文盲等弱勢群體,政府現在還不能完全解決他們的就業、生活保障等基本問題。2004年5月26日,中央政府溫家寶總理在上海舉行的全球扶貧大會開幕式上講話,提到“中國的貧困問題”時說:中國目前仍是人均收入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還相當突出。現在,全國農村仍有近3000萬人沒有解決溫飽,城鎮有2000多萬人收入水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還有6000多萬殘疾人需要幫助。中國消除貧困的任務仍相當艱巨,還需要進行長期艱苦的努力。關於我國廣大農民的公民待遇問題,早在1957年,樑漱溟先生就對執政黨中央主席毛澤東當面提出過“工人九天,農民九地”的說法,當時農民與工人差距很大。而現在,農民與城市市民仍然存在著生活、福利、收入、養老等方面的較大差距。中國那□廣闊,地區差距那□大,經濟發展那□不平衡,政府效能低下和官員腐敗層出不窮,執政黨和政府所擔負的任務仍然很重很重,這些問題如不一一逐步解決,都將始終影響中國現代化的進程和全面富強目標的實現。

對於中國來講,每一個時代都需要一個政治權威。今天的中國,同樣需要至高無上的有魄力的政治權威,包括被公認為政治權威的領袖人物。沒有權威的中國,只能說是一個無法集中發展市場經濟、促進全面政治體制改革的時代,形不成凝聚力。現在,您作為寫進憲法的最高政治權威和執政黨領袖──國家主席和執政黨總書記的當選人,就是當今國家的最高政治權威,您可以通過您和中央領導集體的權威、魄力、遠見卓識和政治智能解決當前中國的諸多根本問題,早日使中國實現擺脫貧困、全面小康的施政目標,早日進入全面實現現代化的富民強國時代。我認為,當今的政治權威,不需要從1949年開始按歷史資格進行論資排輩,歷史的是歷史的,今天的是今天的。正如明朝不一定就舉國上下否定元朝高唱“沒有明朝就沒有新中國”,清朝不一定就舉國上下否定明朝高唱“沒有清朝就沒有新中國”一樣,共產黨的權威不是靠“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年復一年地唱出來的,而是依靠人民走富國強民之路實踐出來的。中國走向民主,走向共和,已經與過去帝制的一元化時代不同了。從1921年以後的歷史看,執政黨中央的領袖也是每個時期有每個時期的特徵和局限性,中國要發展,人民要民主,政治要多元,執政黨也需要與時俱進,更進一步融入國際社會,認同經濟發達國家經過數百年實踐已經證明瞭的先進和高效的政治體制,堅持對內對外採取一致的開放改革政策。現在,由執政黨中央推行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等大政方針,也與執政黨建國初期和改革開放初期的方針政策不一樣,所以說,如今的全面實行市場經濟體制和推行政治體制改革,不一定必須千篇一律地重複提出要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理論”指導下,而應以當今時代發展需要提出更為務實的大政方針為主,比如可只提“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這一“新三民主義”,作為中國全面發展市場經濟的指導思想。中國近二十年的現代化建設是有目共睹的,公道自在民心。任何執政黨如果不是全心全意把人民作為惟一的服務對象,就將得不到人民的擁護,最終走向下台。既然都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目標是一致的,過去的歷史口號、施政策略、執政方針、指導思想就沒有必要繼續強調,繼續以名稱的形式延續,只要下一個客觀真實、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結論就可以了。由執政黨中央領導的政府的合法性和立國之本,就是國家和人民能夠早日走向富強,實現全面現代化。這一點是明確的,毫無疑問的,與“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目標是高度一致的。

政治透明化,是一個國家正常運轉的必要條件。記得前不久我遇到一位來自安徽亳州、在城市裡以修自行車為生的農村老人,他說過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話就是“它(漏洞)別想瞞過水”,其實政治也是這樣。老人拿手的是補漏氣的自行車內胎,他確定自行車內胎是否漏氣的方法很簡單,直接往內胎裡注入少許氣體,再將內胎放入水中,有氣泡泛出的地方就證明有漏洞,“它別想瞞過水”,直接補上便可。通過老人補自行車內胎的經驗,再聯想到“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政治大智能,其所說明的道理是同樣的,民眾就是水,任何政治的“漏洞”都是“瞞不過民眾的”、“瞞不過歷史的”,今天人們所強調的政治透明化,其實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任何政府,都必須以“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答應不答應”為施政標準,公開透明地接受法律、民眾和輿論無孔不入的監督,消滅“漏洞”。否則, “漏洞”越來越多,越來越大,就會引發政治和社會危機,引發政權不穩。

政治公開化,是最大的政治穩定,是政治危機和社會危機的減壓閥。所以,我建議,對於1949年以來的歷史,建議執政黨中央和全國人大等權力機構可以通過決議的形式作出一個實事求是的新時期的歷史評價:比如對於1949年以來至1979年這30年發生的重大歷史事件,形成一個“革命社會主義建設階段”有關歷史問題的決議;對於1980年至2000年這20年發生的重要歷史事件,形成一個新的“社會主義建設初級階段”有關歷史問題的決議;對於2001年至2020年這段時間,可以規劃一個“全面進入市場經濟建設階段”的遠景藍圖,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地規劃,並付諸實施。我的思路是,建議執政黨中央能夠在全面推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同時,召開由全國人大、政協、八個民主黨派參加的中央會議,對前面兩個階段(“革命社會主義建設階段”30年、“社會主義建設初級階段”20年)進行全民的實事求是的歷史評價,並用法律的形式把“全面進入市場經濟建設階段”確立下來,保證在法律保障下順利持久地實行市場經濟體制。

古人有句話,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我非常認同這句話,並對我們這個古老而多災多難的國家付出我內心真摯的熱愛,我不忍心還有相當一部分同胞和兄弟姐妹繼續飽受社會不公、腐敗成風和貧困的煎熬,我渴望我們偉大的國家能夠在憲法保障下,大力建設市場經濟體制和全面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避免再次發生歷史上的暴力流血事件和各類悲劇,早日走向繁榮昌盛,成為經濟強大、政治、文化和科技發達的國家。所以,展望中國的未來,我堅定自己的信念,中國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中國的未來就沒有出路,我決定把自己內心正確或不一定正確的、成熟或不一定成熟的想法以公開呼籲書的形式發布出來,並願意承擔由此個人公開言論而帶來的一切後果──尤其是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後果。我希望我的這篇呼籲書能夠在《人民日報》或國際知名並有影響的國際互聯網上順利刊登,希望能夠為憲法上的國家最高政治權威──國家主席和執政黨中央總書記提供一些有用而非多餘的參考。

謝謝您!

致以深深的祝福和崇高的敬意!

中國公民 昝愛宗

2004年6月1日

《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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