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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使用聘僱許可失效外勞 台灣勞委會展開查察

2004-06-20 13:4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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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日電)為避免雇主違法使用聘僱許可失效的外籍勞工,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自今年六月份實施專案查察計畫,並於九月一日起列為例行訪查重點查察對象,以落實外籍勞工管理。

勞委會表示,外勞查察工作將持續進行,並呼籲雇主不要聘僱未經許可或聘僱許可失效的外勞,經查獲者,除將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外,並依法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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