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純芳:在美國當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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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訊】在美國當難民是我想都沒想過的事情。

1999年底﹑2000年初從大陸探親回來時﹐我的房東﹐一位好心的律師﹐在當地最大的報紙上看到我和先生寒假回國探親時僅僅因為在北京大街上走﹐就被警察攔下盤問然後被抓的經歷後﹐非常擔心的對我說說﹐“你可千萬別再回去了。”當時我還笑著勸她放心﹐說我可沒被嚇倒﹐回不回國的自由我還保留著。

我沒想過當難民﹐還因為我一直覺得可以憑自己的能力在美國完成博士學業﹐至於將來在美國還是回國發展﹐那是以後的決定吧……反正和當難民沒什麼關係。

不過事情似乎沒那麼簡單。

2002年6月中﹐我忽然發現我的手機上留有一個很長的錄音留言﹐仔細聽來﹐是前一天我和一些華府地區的法輪功功友們在大使館前煉功請願快結束時的場景錄音﹐還有一段那之後開車回家在車內的談話的聲音。還沒聽完﹐我感到生平第一次從胃裡向外反的說不出來的惡心﹐好象生吃了隻蒼蠅。我以前只有耳聞﹐說是哪位哪位功友的行蹤被盯了﹐還給把錄音又放回到電話留言上。很多個我認識和不認識的功友﹐那之前三個月前還在DC的法庭上就因為這些海外的騷擾和仇恨宣傳把中國公安部﹐國安部和CCTV 都給告了。

“這下可好﹐ ”我心裡話說﹐“我也算是被盯上了。”

第二天﹐又是一個20多分鐘的錄音留言。包括我們在使館前的煉功﹐然後一行人等一起走過使館附近的大橋去麥當勞吃午飯﹐在飯桌上的談笑等等。那個麥當勞在地下室。我當時很驚訝於幹這事的人的監聽本事。

那幾天本來我是打算請假去冰島的。因為聽說江澤民在冰島訪問﹐而我的一位在國內的朋友剛剛在勞教所裡被迫害致死﹐留下孤兒寡母。他才33歲﹐是那種一看就知道是特別老實實在的人。我覺得當時我只是想去冰島對江澤民說﹐“你害盡天良﹐是要遭報。”結果我還在等飛機票的時候﹐被我的旅行社告之我在排隊等票的名字被冰航強行取消了—-因為冰島政府受到很大的來自江澤民的壓力﹐還給他們提供了一份它不想見到的人的名單。估計我的名字肯定是在上面了。嗚呼﹐北京的胳膊真長。

既然去不成冰島﹐我就只能是經常去大使館了—–結果還被繼續用這種留言恐嚇的方式對待。

第二天是禮拜六﹐更多的人來到大使館前煉功﹑請願。儘管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到底錄音的原理是什麼﹐但是直覺上我就是想儘量的離我的手機遠點。煉功間隙去跟功友講話時﹐我特意把手提包放在我們所在的大使館對面小公園外圍的人行道上﹐那裡邊放著我的手機。幾分鐘之後﹐我講完話回來找時﹐卻發現我的包不見了。

我很緊張﹐因為裡面除了手機﹑錢包外﹐有幾乎我所有的私人證件﹐包括護照。因為那幾天我正打算去考駕照﹐需要帶這些東西。我除了立刻打電話取消我的信用卡外﹐只能報警。我還借了別人的手機打我自己的號碼﹐結果是有人接聽﹐但是對方不講話。再後來打就不通了。

一下子成了“三無人員”──我連上班的工作證﹑學校的學生證﹑社會安全卡等等全丟了。

怎麼辦呢﹖只好一個個補。問來問去﹐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要從護照開始。等我一一按照大使館的網頁要求準備了材料去補辦時﹐辦案的女士一看我登護照遺失聲明的中文報紙是“大紀元時報”時﹐就說﹐“這個聲明不行。你得去僑報啊等等報紙登。”還又給了我一份護照遺失聲明讓我填寫護照遺失經過。

憋氣了很久﹐我幾乎不想要什麼勞什子護照了。想想就覺得很不公平﹐提包丟的莫名其妙﹐補辦還要交好多錢﹐還必須去給僑報等等創收……不過呢﹐沒有護照﹐作為當時還是學生身份的我來說﹐實在是太不方便了。只好想了個折衷﹐終於在第二年年初在另一家官方背景不那麼強的報紙上登了廣告﹐好容易算是完成了護照補辦手續。我記得在遺失經過裡寫著“在大使館前煉功時被偷的”﹐那位工作人員還問了一句﹐“煉什麼功啊﹖”我老老實實的回答﹐“法輪功”。(這幾個同樣的字早在幾年前就讓我和先生領教了說出這三個字的代價)

我被告之“等著”。因為在丟護照前一個月﹐我還去給護照延了期﹐所以我並沒有想太多。此前我打電話咨詢時﹐使館接待的人士也說﹐等個幾個月是正常的﹐這都取決於國內公安機關核實的快慢。

等過了半年﹐到了2003年十月間﹐我覺得得去催催了。這效率也太低了。親自上門了一趟﹐一個看上去很和善的女士出來跟我說﹐“還沒好。”我問她為什麼。她又說了一遍國內公安機關核實要花時間啊等等。我問她那我可以去打電話去國內問吧﹐她突然很迴避我的眼睛﹐尷尬的笑了笑﹐小聲的說“嗯”。

我當晚就打電話給國內發我護照的公安廳。一位小姐說他們所有的記錄只是顯示我的護照在 2002年7月就過期了。我告訴她我已經延過了﹐她說“那你當時既然延過了﹐大使館就沒有必要再向國內查詢﹔延護照本身就說明他們已經認定護照是有效的。而且﹐我們也沒有收到任何來自美國的對你護照的查詢。”

原來如此﹗

我當晚就不得以開始孜孜不倦的查詢該怎樣申請在美國的政治避難。天哪﹐竟然要當難民了……

第二天似乎有些轉機﹐一位自稱姓林的使館簽證處的領事忽然打電話給我﹐說能否到簽證處來面談關於我的護照的事。我和先生一同前往﹐先生不准進﹐只有我和林領事面談。

這位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年紀的領事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來問我“除了在大使館前煉功外﹐你還參加了什麼法輪功的活動﹖是不是什麼‘領導’之類﹖”我哭笑不得。對他說﹐“我拒絕回答你的這些問題。首先﹐我不認為一個人的信仰和補辦護照有什麼關係。中國憲法也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況且﹐海外煉法輪功的人有任何活動﹐每個人幹什麼﹐我相信你們比我還清楚—–江澤民不是每年花四分之一的國民經濟來打壓法輪功嗎﹖你知道我的護照為什麼丟的嗎﹖”我給他講我的手機的事情。還告訴他﹐“加州舊金山領館有個發言人﹐今年初在加州美籍華人李祥春回國被抓之後﹐自己在電視採訪上講‘我們掌握所有海外法輪功的名單……’”林領事好象有點吃驚﹐問“真的嗎﹖”我說﹐“當然﹐備有拷貝﹐可供查詢。”

最後林領事在門口的時候﹐很不情願的對我講﹐“也不是我做的決定呀。”

不管是誰做的決定﹐反之在我之後﹐陸續又有好幾位華盛頓DC的法輪功學員的護照因為是煉法輪功而被拒簽了﹐每次來面談的都是這位林領事。(也不知是否有人去到加州的領館取了取“經”﹐把那份名單搞到手了)

一個多月後﹐我正式成為了美國的難民。

機緣湊巧﹐我後來又在一個偶然的場合碰到面試我的移民官。當他聽說我正想要起訴中國政府剝奪我的護照時﹐不解的對我說﹐“為什么哪﹖你不是拿到庇護了嗎﹖打官司很貴的。”我告訴他﹐如果只是為我自己﹐我的確沒什麼好折騰的。但是﹐你知道嗎﹐大使館﹑領事館還在用護照延期啊等等他們的職權作為借口來威脅我的同學們﹐他們不煉法輪功﹐甚至1999年7月之前都沒有聽說過﹐卻要被逼迫著來跟我們同樣是中國同胞的人來劃清界限﹐甚至仇視和憎恨﹐我想打官司不僅僅是為了我的護照﹐而是為了一個正義﹐我只是想告訴大家這世界上還是有“對錯”兩個字的。

這位老人聽後﹐慢慢的說﹐“在我見過的人中﹐印象最深的就是中國人﹐以前是天安門的學生們﹔現在是你們。我很感謝你們給我們所帶來的精神。現在的美國人是很缺乏了。”

其實中國人的精神給世界都能帶來希望──我只是覺得不應該有任何人因此再付出在自己的國家受虐殺或在別的國家當難民的代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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