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台灣9/1起 不得幫二奶辦附卡

2004-07-21 16:3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7月2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金管會規定,即日起申請信用卡附卡,附卡本人必須親簽名;9月一號起,持卡人也不能再幫小老婆辦附卡了,因為附卡將限定是正卡的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父母。

金管會發函各家發卡銀行,同意銀行公會的規範,9月一號起,正卡和附卡人必須要有親屬關係,附卡必須是正卡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父母,也就是不得再幫沒有親屬關係的任意第三人辦附卡。

以往正卡申請人,可以代理附卡申請人簽名、申請附卡,從現在起,一律要由附卡本人親自簽名,才能申請。

目前各家發卡銀行對於信用卡附卡的規定不一,根據銀行公會的調查,有十幾家銀行,沒有限制正卡和附卡申請人的關係,另外有九家允許正卡申請人,可以在申請書上,幫附卡申請人簽名,申請附卡。

金管會提醒民眾,申請信用卡要充分了解契約內容,民眾有權利請發卡機構說明相關的權益和義務。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