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和法律制止不住的野蠻

---採訪拆遷高智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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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易帆﹑郭羅報道)當一個律師放棄法律,轉而尋求權力的介入來保護公民的權益,這是司法工作者痛徹心底的悲哀,又何嘗不是法制、文明社會的悲哀,公民的悲哀!

◎小谷圍的七月

2003年8月,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公告,通令要在限定時間內拆遷小谷圍藝術村,建造全國第一流的大學城。之後,小谷圍的業主和他們的律師一起開始了艱難的維權,包括不斷地到北京上訪,向國家總理、人大、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國務院等部門遞交了有關信訪材料。但是,事態並沒有向他們希望的方向發展。在被拆遷戶和政府及開發商交涉的同時,這座美麗的藝術村正在被強行拆遷。

7月7日,政府召集了一次別有生面的雙方對話。一方是拆遷補償仲裁人、價格評估事務所、廣州市土管局和拆遷人,另一方是小谷圍業主的代理律師高智晟,試圖說服高律師配合他們的強拆。

談話中高律師當場指出:仲裁人與估價人有法律界定的中介地位,怎麼能和拆遷人坐在一起,作為共同的一方?「你們完全可以在我和我的當事人不在場的時候,背後營營苟苟,誰都拿你沒辦法。但最起碼你們形式上的面子還是要顧及到的,公開赤裸裸的在我們面前表達共同的強拆願望,這種對話能有什麼實質意義?對被拆遷人更無任何公正可言。」 談話不歡而散。

7月8日,政府逼遷負責人找到藝術村的村長田滄海,一個著名的畫家,勃然大怒地告訴田,「7月9日要不強拆你們的房子,我就從你們的胯下鑽過去」

7月9日上午11時,三百多名不明身份的人(直到現在沒有人通知受害人及其律師這些人是誰。)把房子裡的人架出去,每個人由兩個人按著,然後把一棟價值幾千萬非常漂亮的別墅夷為平地。強拆期間業主四、五次向110報案,110說他們管不了,而整個強拆的過程卻有四輛警車始終停在現場,忠於職守的警察在那裡一直守到房子變成廢墟為止。房子的主人看到了他人生當中最絕望的一幕,一氣之下離開了廣州。

7月10日,眾多業主到省政府門口向省長遞交了一封公開信,要求政府盡快查清犯罪事實,懲罰犯罪人。政府隨即迅速展開了誰曾到省府門口去了?誰去衝擊了政府的調查。

……

被問到藝術村其它別墅的命運會怎麼樣?兩個月前高律師的答覆是 「山窮水盡」,兩個月以後,答覆仍是「水盡山窮。」

◎憲法與推土機的博弈

在廣州,除了小谷維,面臨滅頂之災的還有水星水庫別墅區和天鹿水庫別墅區。水星水庫有35棟價值幾億元的別墅已經被蕩為廢墟,政府報紙對此七次報導,頌揚政府在執法過程中毫不留情。文章還說像這樣的別墅光在廣州的經濟開放區還有一千棟,政府強拆這些別墅的決心是不會動搖的,而且一分錢不補償,因為那些別墅是違法的。

難道政府沒看到業主手上的《宅基地證》是以人民政府的名義,按照法律程序頒發的?難道政府不知道這些別墅的合法性?其實他們都非常明白,只要有了「非法建築」這麼一個借口,他們就可以不花一分錢拿到這些土地,而且還帶了一個嚴格執法的桂冠,頭上還多了一些光環。

在中國,凡是以政府為背景的赤裸裸的犯罪,根本沒人去管,也管不了。民間對拆遷官司的總結是立案難、審理難、勝訴難,甚至想求司法部門接下訴狀都很難。只要聽到你告的是政府,法院連材料都不看。廣東地方法院就曾經如此教育高智晟律師:「你作為律師你應該清楚,建國以來我們從來沒有受理過一起狀告省級政府的案子,難道能從你這開始嗎?」警察也自嘲說,如果你門口有兩塊磚被小偷偷走了,我們肯定能管,但像三、四百人把你幾百萬、上千萬的房子夷為平地之類的事,我們肯定管不了。

這種誰都管不了的權力的能量到底有多大?高律師的形容是無邊無際,比如來佛都厲害。下面這段小插曲可以證實他的感覺。

小谷維藝術村的評估最重要是作價,這一道本來很簡單的程序,由於對手地位的特殊,使得一切都是超常的。

由於政府找來的評估事務所評估的價格不到實際價格的百分之一,我們介入之後,重新找過許多評估事務所。最初是廣東省價格評估部門,不到兩天它堅決不給你評估了,原因也不跟你講,他說「你別問了,我們還要吃這碗飯。」我們又找了深圳的評估部門,一切都以秘密的方式進行,就在計劃評估的當天又夭折了,不明不白,對方什麼也不跟你講。最後我們找到了新疆的評估部門,離廣州幾千公里,應該沒有問題了吧?交了三萬塊錢的訂金,人家也捶胸頓足的向我們保證不會懼怕任何部門、任何干擾。結果到了廣州的第二天,不幹了。說上面來通知,全國任何評估事務所都不得給小谷維評估。

法律保護不了公民,社會一切的平衡資源一概為政府和開發商一方所用,公民手上就只剩一本憲法了。北京的黃振老人試圖「以憲阻拆」,河南省開封市的居民以宣傳《憲法》的方式抵制政府對其房屋的拆遷,廣州市藝術村的居民也打出「捍衛憲法」的橫幅對抗政府的強制拆遷令……不幸的是,在一片片房屋轟然倒塌之後,大概沒有人會懷疑,用那小本本去跟隆隆的推土機對抗,「雞蛋碰石頭」的比喻是再恰當不過了。

◎文明與野蠻的博弈

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律師的天職,但如果掠奪的一方是政府,而你又想讓政府部門遵守法律,這種追求本身就置你於非常危險的境地。

替拆遷戶打官司的上海律師鄭恩寵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廣州藝術村的原代理律師謝振潤因為在給當事人的公開信中「包含了部分過激言詞」被廣東省司法廳通報批評。幾天前,北京有關部門又找到了高智晟律師,詢問是否與境外法輪功人員以及國內的六四人員有過接觸。

高律師說,「我明確的告訴他們確有其事。因為我是個律師。既然對法輪功的處理是司法處理,法輪功學員認為處理不當就可以找律師,作為律師我可以和任何人討論這個問題。為什麼一旦和他們接觸了就要有危險!」

高律師還說,儘管保密是律師的權利和義務,而且每個當事人都規律性地要求嚴格保密,他發現自己已經無需也無法保密了,一切都在人民政府的掌握之中。每次他要上哪兒,做什麼事,這邊還沒開始,那邊已經瞭如指掌;每到一個地方,無論他的住處怎麼保密,對方的電話總能準時地打進來。對於電話被監聽,高律師似乎意見不大:「資源共享嘛。唯一比較不太高興的地方是只有我一個人在交電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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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谷圍以及眾多的維權案例,我們不難看到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使得這些官民博弈格外的殘酷甚至成為災難。當一些律師努力追求個案公正和普遍正義的時候,總有各種方法、力量、渠道抑制他們在社會上發揮作用,阻撓、嚇唬、甚至赤裸裸地展現給他們——繼續下去的話,誰誰誰就是下場。儘管前者的努力是為了捍衛中國的法律制度,完全符合國家的利益,但至少在現階段,它遠遠無法與另一股阻撓和迫害文明的力量抗衡。

據說百般無奈的高智晟律師最後代表業主給溫家寶寫了一封公開信,請求國家總理出面制止這種文明社會的不文明現象。一位曾代理過許多轟動全國的案件的赫赫有名的維權律師捨棄了法律,轉而尋求權力這種中國幾千年延續下來的解決問題的途徑,希望偶然的權力因素介入可能能使問題得到解決,這是一個律師痛徹心底的悲哀,又何嘗不是法制、文明社會的悲哀,公民的悲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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