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宜敏╱頭城報導〕從中國走私貨品來台灣,司空見慣,但從台灣走私東西到中國,那可不多見。
海巡署昨天在宜蘭縣頭城鎮烏石港外,查獲宜蘭縣梗枋籍旺義隴八十八號漁船,企圖走私鱉蛋六十一箱計二十四萬顆到中國,曲折的是,這批鱉蛋本週二才被查獲,交由漁會拍賣竟被同一批人以二萬七千多元買回,昨天再度準備走私到中國,又被逮個正著。
岸巡單位於廿日就曾查獲旺義隴八十八號漁船涉嫌載運五十八箱鱉蛋欲走私到中國,全案移送基隆關稅局處理,關稅局認定這批鱉蛋屬於「魚貨」,依照海關緝私條例對船主處以十萬元以下罰款,鱉蛋21日交由頭城區漁會公開拍賣,賣得二萬七千多元。
旺義隴漁船有多次走私前科,之前曾有四次走私鱉蛋被查獲,並曾有走私過牛蛙,而此次漁會拍賣鱉蛋被原貨主買回,所以岸巡對於這艘「累犯」船特別嚴控,昨天上午它再度報關出海時,就被岸巡人員盯上,兩部緝私艇就在烏石港內準備出港緝私。
岸巡發現旺義隴漁船駛到外澳海域時,附近沙灘有可疑貨車出沒,隨即有舢舨將走私鱉蛋接運上漁船,等貨物全上了船,緝私艇立刻趨前攔檢,當場「甕中捉鱉」,查獲六十一箱鱉蛋。船長吳順益辯稱,他是受僱將鱉蛋運往馬祖,但岸巡單位認為係推託之詞。
岸巡第一二大隊副大隊長吳國義指出,從台灣走私像鱉蛋、魚貨到境外的行為,僅觸犯海關緝私條例,並未涉及懲治走私條例,因此查扣的緝私物都交由基隆關稅局處理,20日查獲的鱉蛋被關稅局認定為魚貨,且有腐壞之虞,所以,責付交由漁會拍賣,這次再度查獲同批貨物,仍將送基隆關稅局處理。
至於船主為何一再冒險走私,吳國義認為是海關緝私條例相關罰則過輕,無法發揮嚇阻作用,不法者才會一再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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