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調查》作者案和陪審制

【大紀元8月3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香港報導) 引起海內外關注的《中國農民調查》一書“誹謗案”,安徽地方法庭庭審結束。原告張西德和被告陳桂棣、春桃夫婦都沒有庭外和解的要求,阜陽市法庭將擇日做出一審判決。另外,中國決定完善現有的陪審員制度。 安徽作家陳桂棣、春桃夫婦,由於撰寫了報告文學《中國農民調查》而廣為讀者熟悉,特別是安徽農民拍手稱快。但是,這種批評性的報導,往往引起被批評人的強烈不滿。安徽阜陽市政協副主席張西德就是因為這本書對他做出了“負面”評論和評價而把作者夫婦告上了法庭,罪名是誹謗。

*雙方都反對調解*

安徽阜陽中級人民法院是上個二星期開始庭審的。經過幾天激烈辯論,原被告雙方交叉提出證據和辯論,法庭在星期六宣布結束庭審。被告律師浦志強說:“法庭辯論結束後,因為雙方都沒有同意調解,所以,法庭要擇日做出判決。”

正在發高燒的浦志強抱病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說,法庭的合議庭還要進行討論,然後,才能做出判決。

*原告索賠20萬*

原告張西德曾是安徽臨泉縣委書記,《中國農民調查》批評他漠視農民疾苦,因為計劃生育政策執行中的問題,還有其他農民福利問題,而同農民發生了激烈矛盾和衝突,以勢壓人。

但是,張西德認為,涉及到他的部份,作者完全是在說“假話”。他說,

“他那東西呀,涉及到我的部份,都是假的。沒有一個是真的。”

他希望,法庭能幫他討回公道,恢複名譽,被告對他賠禮道歉。另外,張西德還希望得到20萬元的賠償。

*被告律師不指望這次能勝訴*

被告律師浦志強說,不敢指望這次能勝訴,但被告一方非常感謝三位法官,他們讓被告有充份的辯護機會,這個意義超過了案件本身。這個案子的審判長,是阜陽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長錢偉光。

據了解,這個案子就是由錢偉光等三個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來審理的,沒有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制度。最後,由這個合議庭提出判決意見,再由市裡的[審判委員會]來批准,推出最後判決。

*人大規定陪審員參審*

星期一的香港文匯報報導,北京的中國全國人大已經明確規定,人民陪審員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文匯報說,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這個決定規定,人民陪審員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有同樣的權利。

人大的這個關於陪審員的決定還規定: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時,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所佔人數比例,應該不少於三分之一。

*陪審員任期五年要高學歷*

文匯報報導說,中國陪審員產生方式是這樣的:基層組織向基層法院推薦,或本人提出申請,由基層法院會同同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審查,並由基層法院提出人選,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任命。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

人大的有關陪審員的規定說: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要求擁護憲法,年滿23周歲,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體健康,一般應該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美國的陪審制度,一般是通過隨機抽樣從公民中挑選的。年齡不限,而且,一次參加一個案子的審理,沒有任期長短一說。

另外,美國的陪審員,也不要求學歷,一般家庭婦女也行,不一定必須是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的。

*陪審員制度已施行70多年?*

文匯報援引有關專家的話說,中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已經施行了七十多年,但由於缺乏完整、系統的法律規定,這項制度在許多地方流於形式。陪審員的任職條件和產生程序混亂,影響了陪審制度的有效實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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