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課稅過頭? 廣州職工收受單位月餅須繳稅

2004-09-10 19: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0日電)中秋節是中國人最重視的年節之一,在大陸,許多單位都發月餅給員工賀節應景,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發月餅要繳稅。廣州地稅局公開表示,單位發放任何實物都應併入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

資訊時報報導,針對廣州市地稅局的「說明」,許多公民營企業至感困擾,紛紛洽詢,「月餅稅」究竟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稅,或單獨列稅。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答覆,單位發放任何實物都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地稅局還提醒扣繳義務人在發給員工月餅券或月餅時,務必記得把這部分物品的價值併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稅法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以免導致不必要的罰款。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