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判添喜立即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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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仔添喜大廈清盤案11日進行閉門耹訊,約80名添喜大廈小業主在法院門外請願,要求法庭暫緩執行清盤令,並要求政府設立基金,協助小業主應付債務問題。

高等法院最後裁定,拒絕添喜大廈小業主暫緩清盤的申請,並決定委任一間會計師行擔任清盤人,接管添喜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資產。

收樓便無家可歸

出庭應訊的小業主聞判後情緒十分激動,而在法院外等候的小業主,知道裁決後群情憤慨。有部分年老業主哭訴,他們根本無力付錢,若遭收樓,便無家可歸。請願期間一名婆婆身體不適,要送院治理。

另有小業主表示,他們較早前已為塌簷篷事件作出應有的賠償承擔部分,但因其他人破產及清盤,無法承擔,而要將大廈清盤。這對他們是更加不公平。

議員籲政府協助

小業主後來分成兩批人,由金鐘高院遊行到中區的立法會請願,尋求議員協助。民主黨和工聯會均贊成由政府成立基金協助小業主。李柱銘提出由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商討。王國興則希望大業主延遲追討債項。他說,政府可以透過貸款或基金的形式,幫助不同償還能力的小業主。

94年,香港仔添喜大廈的新好酒樓在清拆僭建的魚缸時,簷篷倒塌,造成1死13傷。法院裁決,肇事的新好酒樓、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大廈管理公司、酒樓業主香港仔長勝置業有限公司、承建商及拆卸公司等6個被告要承擔責任,共賠償3000多萬元給受害者。

長勝置業已墊支賠償給死傷者家屬,但被告後來清盤或破產,長勝置業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追討,法團資不抵債而被法庭清盤。因為法團沒有錢賠,小業主便需要負責支持2500萬元的賠償給長勝置業,即每戶業主要再付大約18萬元賠償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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