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1日報導】(據中廣新聞陳鳳如報導)台灣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到現在已經半年多,法扶會秘書長(鄭文龍)表示,這半年來,平均每天就有21個案件獲得扶助,每67分鐘就有一個家庭獲得幫助。而法扶會也許下願望,希望今年在全國各地都能成立分會,讓沒錢打官司的民眾,都可以獲得法扶會的協助。
忍受了10多年婚姻暴力的陳女士,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幫助下,打起官司,去年終於獲得法院一審判決勝訴,陳女士不但得以脫離丈夫,還獲得3個女兒的監護權。對此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鄭文龍)表示,法扶會成立到去年底為止,總共接受了8200多件法律扶助申請案,其中獲得扶助的案件有3800多件,扶助的比例高達6成。
鄭文龍也表示,在民事案件中,原告為了防止被告脫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必須繳納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為擔保金,許多人根本無力繳納這麼高額的金錢,不過,如果經過法扶會同意扶助的案件,基金會就可以出具保證代替擔保金,讓民眾不會因為經濟狀況不好無法擔保金而失去主張的權利。而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統計,目前法扶會出具保證金總金額已經達到41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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