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要軍人繳稅,多位現役軍官表示,如果希望軍人像一般民眾盡義務繳稅,政府應該要先考量部隊加班費與戰備值勤費用予以補貼,否則只要軍人盡義務卻不能比照民間給予權利,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一位在陸軍野戰部隊服役的現役中校表示,部隊不是沒事在營區窩著而已,經常要輪流擔任戰備,這類值勤通常廿四小時不間斷,請問這樣的加班費與戰備值勤費用要怎麼算?
另外一位在機關單位任職的上校表示,依據自己的服役經驗,機關、學校單位的軍士官跟民間一樣都是上下班制,這些人應該要納稅,但是野戰部隊性質完全不同,應該要增加福利,否則這麼辛苦的工作,以後會沒人願意做。
他說,國家不能因為軍人不能上街頭抗議或公開爭取權利,就只認為軍人享有太多的福利,若能比照勞基法,加班超過四小時發放一天薪水的規定,這樣六分之一戰備留守部隊所領的加班費,絕對會超過其他六分之五不值戰勤軍士官所繳納的稅金,既然要求軍人盡義務,那麼依法應享的權利就不能忽略。
此外,還有現役上尉指出,像是在雷達站等輻射線比較嚴重的單位工作,是否應該要有額外的補貼?或是飛彈部隊這種無論哪一天都要廿四小時戰備的單位,政府有另外補助的辦法嗎?
政院解釋–提高加給 非為課稅是為留才
〔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預算中心研究,指軍人免稅優惠違反租稅公平原則,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回應表示,有關八十九年7月調高志願役軍人「勤務加給」,並非「以提高加給做為恢復課稅的補貼」,而是基於為軍中留下優秀人才。
至於社會各界關切的軍人課稅問題,行政院指出,已經就此問題開過幾次會議,至於何時能夠完成,將相關法案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也在等待國防部完成細部規劃,報院討論之後,才能將軍人課稅的相關法令送至立法院審議。
卓榮泰表示,八十九年調高志願役軍人「勤務加給」政策,最初考量是十年通案調整國軍志願役官兵「勤務加給」,同時考量「吸引優秀人才報考軍校」、「提高志願役軍人留在軍中意願」以利精良武器操作銜接,因此行政院當時才會同意,將勤務加給調高五千至一萬元,並非以勤務加給做為軍人課稅的補貼。
卓榮泰並且強調,促進租稅合理化以及軍教所得課稅等施政方向,仍將是行政院持續推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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